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20
机构名称: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社会法治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邓琳
电话:8177636
主要职责:
1、负责联系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听取和反映他们对社会福利和保障、政法和群团组织工作的意见建议。
2、负责对社会治安、维护稳定、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等方面开展民主监督。
3、负责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的民族政策,反映少数民族的意见和要求,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为增进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和维护祖国的统一贡献力量。
4、负责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宗教信仰者为祖国的建设和统一贡献力量。
5、负责与区直有关单位的联系,密切与省政协、市政协对口专门委员会和兄弟县(市、区)政协的交流。
5、完成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