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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政府法制工作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2

提案人姓名
界别
邮编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曾伟
特邀
 
湖南湘华律师事务所
13973419588
 
 
 
 
 
 
 
 
 
 
 
 
 
 
 
 
  中共中央提出,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法治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2015年以来,我区法制工作位于全国、全省前列,率先在律师事务所建立政府法律人才培训基地,组建了全省第一家政府法律专家库,建立了全省首例党委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了全市第一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行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全市第一家在党政工作部门及乡街普及法律顾问,成立全市第一个法制审核室,集中审核全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为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突出贡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区政府法制工作永远在路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综合相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区政府的法制工作仍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法律专业人才缺乏。201791日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要求,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法制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以区法制办为例,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承担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审查、依法行政考核监督、执法人员培训、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201551日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法律事务工作量更是比前几年上升数十倍。但是,由于城区行政编制紧缺,法制办仅配备的一正一副领导职数2个行政编,其他都是行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事业编,面对准入的高门槛,区政府法制办公室面临着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窘境,今年在编的5人中已考走2人,面向全市公开招考,报名人数极少,严重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法律顾问工作的保障机制尚不健全。2015年在党政工作部门、乡、街普及法律顾问制度,但聘请法律顾问的费用未列入区财政专项支出,而由聘请单位在工作经费中列支,从根本上制约了各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在有的单位为了节约经费,一般采取一事一议的付费模式,制约了法律顾问工作的持续性、全面性和积极性。
三、法律服务的范围存在短板。在政府PPP项目、征地拆迁、涉诉信访、社区法律服务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几点建议:
1、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建议将行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升格为副科级单位,打通法制人员晋升通道。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制工作人员,参照区司法局的司法行政人员每月享有1200元的津贴。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招聘工作。
2、对党政工作部门及乡、街聘请法律顾问的经费改由区财政专项支出,提高法律顾问和聘请单位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在政府PPP项目、征地拆迁、涉诉信访、社区法律服务等领域,主动邀请区政府法律专家库人员、聘请单位法律顾问参与,建立法律顾问信访接待日制度、律师事务所参与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