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石鼓区政协委员会 > 提案工作

湘江鱼类种质资源保护现状及对策

来源:政协办    发布时间:2021-01-06

湘江衡阳段是我国“四大家鱼”(青鱼、草鱼、白鲢、鳙鱼)三大产卵场之一,常宁松柏至衡南车江段为“四大家鱼”产卵场分布区,曾经五十年代有“清早船儿去撒网,晚上回来鱼满仓”的繁荣景象。然而,由于长期以来忽视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酷鱼期滥捕、拦河筑坝、工业污染等影响,导致我市渔业资源遭受严重破坏,鱼类种质资源锐减。一是主要经济鱼类锐减。上世纪五十年代,根据省水科所在湘江捞苗情况统计,家鱼占35.3%,野鱼占64.7%。1983年为家鱼18.5%,野鱼81.5%。从捕捞渔获物来看,以鲤、鲫、黄颡鱼、鲶等定居性鱼类为主,达到50%以上;青、草、鲢、鳙、鳡鱼等江湖半洄游性鱼类比例较小,已从湘江梯级开发以前的40%以上降至10%左右。表明湘江主要经济鱼类的产卵群体大大减少,整个生殖群体结构趋向简化,家鱼产卵场衰竭严重。二是捕捞产量逐年下降。五十年代单船作业一天能捕捞100kg左右,到2010年时已锐减至10-30kg,而且品种单一,鲤鱼占到一半以上,渔业资源整体呈衰退状态。三是四大家鱼产卵场逐步消失。根据1983年调查资料显示,从常宁粮船埠附近至衡南香炉山55公里长的江段内均有家鱼产卵场分布,以鲤鱼潭的静山潭、柏坊、丛洲、香炉山最为集中。2008年调查仅常宁柏坊--大渔湾--松柏19km的江段、丛洲--云集--车江20km江段有家鱼产卵。湘江家鱼苗在上世纪末还有5亿尾以上,2010年已降至0.5亿尾左右。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业污染导致水域污染加重。大量排污后河水重金属、氨氮、有害菌普遍超标,既破坏了水生生物栖息场所,又造成了亲体繁殖力和幼体存活力下降。二是水利工程影响渔业生态环境。我市湘江段四个水电站鱼道规划建设滞后,加之河道无序采砂,导致原有的浅滩、河洲、回水湾等水域环境大量消失,鱼类产卵场、越冬场、索饵场等遭到毁灭性破坏。三是违法捕捞导致渔业资源衰减,特别是违规渔具使用、电毒炸鱼等违法捕捞现象屡禁难止。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示精神,近年来,各级政府对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工业污染排放管控更严格,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污水处理能力大幅提升。二是制定了湘江干流禁渔期制度,鱼类得以休养生息。三是开展鱼类增殖放流,衡阳市城区及7县市每年投放优质四大家鱼苗种3000多万尾,增殖湘江及其支流渔业资源。四是开展联合渔政执法,水利、水上公安、海事、渔政部门合署开展水上综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采砂、电鱼、排污等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五是河长制全面实行,对江河的保护力度加强。但是鱼类种质资源保护任重道远,责任重大,还需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第一,要加快建立渔政联合执法机制。一是渔业渔政执法部门要与公安、检察、水利等部门加强对接,强化监督执法,在两法衔接上多做探索,集中优势力量治理非法捕捞问题突出的河段。二是强化各级河长制工作,将渔政管理、渔政执法、打击电打鱼等相关工作纳入考核内容。

第二,要加大实施生态补偿措施。一是要加大鱼类增殖放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增殖放流行动。二是继续深入落实禁渔期制度,严厉打击破坏渔业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三,要加强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渔业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江河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自觉性。

    第四,要加强湘江水质环境监测。对偷排污水和超标排污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对涉水工程建设环评工作要积极介入、严格把关,强化生态补偿措施。

第五,加快实施保护区内渔民转产转业政策。各级政府拿出相应资金用于买断渔民的渔船及其生产工具,补贴渔民购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先保障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民政部门在低保指标上向渔民倾斜,解决部分困难家庭的生活保障问题。加大对渔民群体的扶贫力度。(石鼓区政协委员:许宏丽、沈慧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