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协办 发布时间:2020-01-06
石鼓区政协委员谷琼峰反映:当前,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乡村振兴的第一仗来打,紧扣全市近郊旅游休闲新高地这个总目标,聚焦全市“创文”、“创卫”工作契机,坚持“全区推进、全员参与、全面整治、全力保障”工作机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突出抓好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村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工作,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成效,得到了上级领导、主管部门和相关主流媒体的肯定和推介。我区在衡阳市第二季度人居环境整治综合考核排名第一,角山镇获评全市“十佳”乡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得到了显著提升,离生态宜居目标又近了一步。
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差距。部分干部、群众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看不上”,参与积极性不够,存在等待思想;“少数人治理”与“多数人污染”现象并存;“五老”、商贤发挥的作用不是很明显,资源整合不到位。二是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全面推进工作进度还不够快,示范点的打造参差不齐,进度偏慢,效果还不太明显,村庄清洁行动成效离预期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相对滞后。三是生活陋习难改变。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等生活陋习普遍存在。四是长效机制不健全。资金投入不足。环境整治工作所需工作经费大、运行成本高。单就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而言,村级每年为此支付的费用高达十几万元到几十万元,长期下去无财力承担。考核奖惩机制不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本上停留在集中整治、临时应对阶段,处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状况。
为此,我建议:
一是持续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常态化工作,积极探索垃圾无害化处理与发展绿色农业相结合,着力提升垃圾利用率。
二是做好厕所改造、植绿造林等工作要立足实际,从规划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加强监督、强化宣传等方面加强工作力度。
三是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进一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四是要紧紧依靠农村基层组织、村干部、村民代表,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村容村貌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强化环保意识,营造人人动手、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