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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代做好国有土地房屋征拆工作顶层设计的建议

来源: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9-08-07

石鼓区五一街道政协联工委主任王朝顺反映,项目落地离不开征拆,老旧小区改造离不开征拆,城市快速发展还是离不开征拆。可以说,征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重点项目落地的速度、城市品位的提升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当前,征拆工作之所以难,难在群众不理解、不支持,无动于衷;难在政策不透明不阳光,群众对法规政策不理解不配合,抵触情绪大;难在执行过程中操作不规范,服务不到位,负面情绪多影响征拆速度。分析征拆工作困境,主要有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事前工作不力,群众参与度不高。群众工作是我们党克敌制胜的法宝,事业发展的根基。只有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拆迁工作才会顺风顺水,水到渠成。拆迁工作条例也有要求,项目从可行性报告、调查摸底、启动评估、操作执行、安置补偿等工作环节,都必须让全程参与,全程监督。而实际操作中,问题最多、工作最不力也是这一块。在项目实际操作中,这一环节流于形式,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没有参与进来。评估公司的确认没有群众有效监管,责任缺失,缺乏监督,随心所欲。出具的装修报告结果,有的张三房屋评为李四,房号与名字错乱,有的把装修质量好、年限短的比装修差的、时间长的价格低,评估结果更没有说服力,群众不认可,不知情,不接受。

二是事中操作不细、透明度不够,解决办法不活。不恨穷而恨不均,不恨政策不好,而恨操作不公。在征拆过程中,群众最怕的是签前面吃亏、签后面得利;最恨的是厚彼薄彼,优亲厚友;最气的是同一位置同一楼层同一批次,房屋装修差的价格高,装修好的价格低。在操作签约过程中,有的不从实际出发,把装修公司出具的脱离实际的过高或者过低的评估报告用来签约,导致悬入过大,群众意见大。有的为了赶进度,随便开口子,给一个优惠,让群众感觉不公。有的宣传不到位,群众对依法征收认识不足,认为是单纯的买卖关系,不支持不配合,还有部分公职人员和顽固份子想漫天要价,从中捞一笔。

三是事后执行工作不力、不透彻,遗留问题多。由于安置房建设落后,安置房建设速度跟不上征收需求,历史遗留问题多。在华侨城来雁新城项目水口山二厂,很多2015、2016年征收时安置的房屋到现在还没有兑现,群众对政府征拆工作心存疑虑,怕一拖又是三五年,没地方住。在其他项目也有类似的情况。还有的拆迁户尽管搬进了新房,几年都拿不到产权证,群众担心商品房换成了无证的安置房,怕吃亏。还有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手续繁杂,审核程序严,工作人员跟踪不上,群众签约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拿到钱和房子,也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就如何强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拆工作,用好用活政策,依法依规征拆,建议政府在项目征拆中进行顶层设计,规范系统操作模式,善用群众工作法。具体抓好几项基础工作。

一是宣传开路。要充分利用好报刊电台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公众号、自媒体等融媒体以及电子屏、宣传喇叭等手段,加强征拆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层层召开动员会,面对面、点对点入户宣传。制作有影响力、有感召力的宣传片、宣传画册,把城市规划、项目建设、发展前景、征拆公告等征迁相关法律文书、政策法规、赔偿依据和标准、操作程序等公之于众,让居民群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知道为什么拆、拆什么、怎么拆、怎么赔等问题。

二是依靠群众。群众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项目征拆速度和效果。据调查了解,完成80%的拆迁任务可以用群众工作法来完成,10%公职人员,可以依靠组织手段来完成,10%的顽固份子必须用法律手段完成。所以,从一开始,我们就要动员群众,依靠群众,相信群众,选出群众代表。要严格按照征拆法定程序,从项目规划立项、政策出台、主体评估、装修补偿等工作必须让群众知情,有代表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尤其是在评估公司的选定、评估价格确认(主体评估、装修评估)、评估依据、数据来源等重要环节,必须让群众参与进来,接受监督,而不是忽悠。

三是严格操作。在执行政策过程中,要阳光操作、公开公平公正,一把尺子量到底,一碗水端平,坚决杜绝让签前面的人吃亏,顽固份子受益的惯性思维。要引导公职人员带头签约,对不讲规矩、拒不签约、阻扰抵制的,要采取组织措施,督促落实。要依法征收,以区为单位,组建司法征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项目手续和司法程序,强化司法措施,确保依法征收震摄力和权法律威。要加快安置房建设速度,加快推进交房力度,完善配套设施,解决交房、办证不及时等历史遗留问题,让群众搬得出旧房,住得进新房,走得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