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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政协提案督办的通知

来源: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9-08-06

  石协办发〔2019〕4号

  关于进行政协提案督办的通知

  区各提案承办单位:

  根据石办发〔2016〕15号《关于印发〈石鼓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精神,按照区政协年度工作安排,经区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同意,区政协办公室将会同区委督查室、区政府办建议提案室组织对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以来交办的提案进行督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

  1、承办单位是否有办理制度;

  2、是否有年度办理方案;

  3、是否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

  (二)办理过程

  1、是否针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调研;

  2、是否同委员及时沟通;

  (三)办理成效

  1、提案办理进度及问题解决情况;

  2、领导批示的重点提案办理情况。

  二、督办安排

  1、本次督办由王仲晓主席牵头、各位副主席带队、各委室主任任组长进行督办,提案和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负责情况汇总。

  2、督查组成员由区政协委室和区委办督查室、政府办建议提案室和抽调的部分政协委员组成。人员和承办单位安排见附件1《提案督办安排表》。

  3、各督查组将督查结果填入附件2《提案督办情况汇总表》并形成500字以上的文字材料,督查结束后集中交到政协提案和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汇总。

  三、督办方式

  由承办单位汇报办理情况,督办组查看相关资料、视察提案办理相关现场。

  四、时间安排

  2019年7月23日至26日,具体时间由督办组和承办单位沟通确定。

  五、结果运用

  督查结果为政协主席会督办提案打好基础,并作为年度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计分重要依据和评选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优秀提案重要参考。

  政协衡阳市石鼓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