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协办 发布时间:2023-12-01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部署要求,根据省政协“12543”履职重点,依据《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及测评的实施细则(试行)》及《政协衡阳市委员会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围绕省、市、区政协的工作部署,聚焦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按照委员全员参与、界别积极履职、镇(街道)配合联动原则,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质量,提升监督实效,让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上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组织领导
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在区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领导下开展,周文源主席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副主席陈吉红为牵头领导,牵头部门是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各副主席加强对分管委室、联点镇(街)的指导。
组长:周文源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副组长:朱永忠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陈吉红区政协副主席
肖军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刘名辉区政协副主席
沈晖区政协副主席、区工商联主席
王志勇区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下设办公室,由区政协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镇(街道)政协工作负责人和区政协其他委室主任组成,具体负责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协调指导。
三、监督内容
1、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全区范围内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3、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保问题解决情况: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河湖水面及周边垃圾清理、入河排污口整治的情况;重点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相关重点企业废水废气废渣达标排放的情况,等等。
4、委员生活和工作地附近以及委员工作室所在地周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5、生态环保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包含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查反馈的大气、水、土壤等方面)。
四、监督分组
第一监督小组(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监督小组)
由区政协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开展,负责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露天焚烧秸秆等方面环保责任落实情况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以及省市环保督察反馈的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的民主监督工作。
组长:蒋夏林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成员:由本界别委员和界别群众代表组成
工作要求
1、结合专项监督加分项目,每月开展监督活动不少于1次。
2、配合参与对市直相关部门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季度测评,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新闻信息和履职成效。
第二监督小组(委员工作室监督组)
由区政协提案和学习联络委主任负责组织,开展委员生活和工作地附近以及委员工作室所在地周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民主监督工作,提案和学习联络委主任负责调度、督促和汇总考核。
组长:唐贞提案和学习联络委员会主任
成员:由各委员工作室负责人和界别委员组成
工作要求
1、各委员工作室结合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活动内容,开展相关监督活动。
2、委员工作室每季度开展监督活动不少于1次。委员工作室每次开展活动后填写好相关表格并上传政协云。
3、委员学习联络委负责每季度委员工作室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情况汇总。
第三监督小组(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监督组)
由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组织开展民主监督湘江流域水域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蒸水河水面及周边垃圾清理、入河排污口整治及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情况。
组长:全昌艳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主任
成员:由本界别委员和界别群众代表组成
工作要求:
1、通过委员、群众线下反映等渠道收集到的环境问题线索,及时组织开展现场调研和研判,对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提出建议,督促专项整改落实。
2、每月开展相关监督活动不少于1次。
第四监督小组(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员会监督组)
由区政协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员会组织开展,负责产业结构转型、推动绿色发展、重点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相关重点企业废水废气废渣达标排放的情况的民主监督工作。
组长:李建宁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员会主任
成员:由本界别委员和界别群众代表组成
工作要求
1、要加强对重点企业废水废气废渣排放的监督指导,督促开展具有界别特色、符合生态环保主题的监督活动,并及时收集汇总相关信息。
2、每月开展相关监督活动不少于1次。结合改善生态环境民主监督活动内容,开展相关监督活动。
第五监督小组(各镇街监督组)
各镇(街)按照"区、镇(街)"联动原则,成立相应监督小组,把区政协委员纳入监督小组成员,聚焦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及加分项目相关指标,组织委员工作室开展相关民主监督工作,并适时邀请区政协联系领导参加活动。
组长:由各镇(街)政协负责人
成员:由各镇(街)政协委员组成
工作要求
参照上级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和考核标准,每月开展相应监督活动不少于1次,并及时汇总反馈工作开展情况和履职成效。
六、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镇(街)政协组织要把监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和委员工作室、界别的基础作用。各专项民主监督小组要制定专项民主监督实施方案,列入年度重点履职内容,广泛动员,积极推进。
(二)要加强联动。加强与省、市政协的汇报和联系,争取指导支持。加强与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等部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界别、委员工作室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活动,提升工作实效。
(三)要注重实效。各监督小组要进一步聚焦改善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既重监督过程更重监督实效,对发现的问题要加大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并将问题解决成效纳入专项监督考核范围,以高质量的民主监督助推石鼓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
(四)要扩大影响。充分运用衡阳日报、掌上衡阳、石鼓融媒等宣传平台,积极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专业知识、方针政策和专项监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倡导各界别群众积极投身助推衡阳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系列活动,营造“党政重视、政协组织、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监督格局和良好氛围。
附:各镇街“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考核指标
(加分项目)
政协石鼓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