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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人大工作应凸显以人为本

衡阳石鼓党政门户网 2009-12-10 16:12:16

石鼓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谭金媛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灵魂。人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我们思考问题、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反映民情、重视民生、保护民利、维护民权、集中民智、发展民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不断提高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我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人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应在工作思路和实践中努力做到“四个树立”和“四个坚持”: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职责观,坚持把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作为根本目标
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人大作为民意机关,就要在执政理念、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工作实践中都必须自觉地把人民群众作为价值主体,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只有这样,才能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民生,努力促进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解决。人大常委会要坚持深入到群众生产生活的第一线去,认真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了解百姓的心声,了解百姓的诉求,要坚持从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抓起,以实际行动体察和关心群众的冷暖疾苦,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合法权益,特别是要注意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特殊权益,重点帮助群众解决好劳动、教育、就业、医疗、社会救济等实际困难,给予群众更多的关爱。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积极推进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要让人大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成为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的过程,在人大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实现和维护人民利益的民主决策机制,从而让亲民之风在人大机关扎根。
二、树立以人为本的行使职权观,坚持把提高监督实效作为重要任务
    权力不受制约,必然滋生腐败。为了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必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监督“一府两院”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执法和司法公正,使公民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新形势下,大量的法律和社会问题不断花样翻新地摆在人大工作面前,人大监督亟须加强,监督能力和水平要不断提高,要让监督阳光的“紫外线”更强,辐射面更广,净化社会,惠及民众。要着眼于提高监督质量,注重监督实效。人大监督要像中医诊病那样,注重“望、闻、问、切”四个方面,找准问题的要害,开出良方对症下药。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正确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监督与支持、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的关系,把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寓于监督之中,把群众关心的热点、法律实施的难点,确定为人大监督的重点,同时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监督方式,既要加强日常监督,对“一府两院”工作该肯定的要充分肯定,该提醒的要及时提醒,该建议的要合理建议。同时又要大胆使用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罢免、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督促解决久拖不决和影响重大的实际问题,使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实现。要非常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发现有侵害群众利益或违法行政、司法不公的案件发生,一定要认真办理,该调查的调查,该追究责任的坚决实施责任追究,不能只满足于一转了事,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和公平正义的实现,确保社会安定团结。要不断完善任免程序,积极开展任前、任中和任后监督,改变 “一纸任命书,五年太平官”的现象,促进“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增强公仆意识、法律意识,真正做到权为民用。
三、树立以人为本的代表作用观,坚持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良好的环境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受人民委托行使管理国家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权力,能否忠实地履行代表职责,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愿望能否实现。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只有切实推动人大代表积极履职为人民,才能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反映人民的要求、维护人民的利益。人大代表也要认真履行职责,既要善于把群众的意见带上来,又要敢于维护群众利益,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增强依法行使职权的自觉性。
    坚持为代表履行职务和当好代表提供良好的环境。要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构建畅通的代表联系选民和选民联系代表的双向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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