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石鼓区农办工作实施专项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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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办
2011-3-24 11:54:25
石鼓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第二组
关于对石鼓区农办工作实施专项工作评议的
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对被评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被评单位端正执法理念,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被评单位
石鼓区农办
三、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1、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情况。
2、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
3、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和流转权益情况。
4、帮助农户发展生产情况。
5、农业执法行为情况。
6、全区“三农”工作的综合与管理情况;
7、在“综合、协调、指导、服务”中,是否当好参谋、指导基层、服务农业等方面的情况。
8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情况。
9、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情况。
四、评议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初)
1.制定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成立专项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及评议工作组。(具体名单附后)
2.被评单位召开干部职工动员会,明确评议目的、意义和要求,统一认识,端正态度,以实际行动迎接评议。
(二)调研阶段(8月初至8月中旬)
1.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组织评议工作组成员到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和乡、村、组及村民中间进行调查,广泛收集对所评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2.被评单位要认真查找自身问题,对2009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在8月6日前向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工作组报告自查情况。
3.评议工作组召开会议,将采取听取汇报、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察看现场、查阅资料、发放调查问卷和暗访等形式开展调查。汇总各方面情况,研究撰写工作评议调查报告,确定评议发言人。
(三)评议阶段(8月底)
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对专项工作进行评议的会议,并将其调查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参加调查的人员进行评议发言。
(四)整改阶段(9月至10月下旬)
1.被评单位在区人大常委会上接受满意度测评,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合计超过了半数,评议工作组对会议评议时提出的审议意见整理成《审议意见书》,送达被评单位研究处理。被评单位要根据《审议意见书》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及评议工作组,并针对评议过程中提出的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在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作出整改结果报告。
2.被评单位若在接受满意度测评时,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合计未过半数,常委会作出限期整改决定。被评单位要根据《审议意见书》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进行整改,三个月后再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出整改结果报告,常委会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仍为不满意的,常委会将依法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五、组织领导
带队领导:
邓新文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策富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组长:蔡庆生 区人大财经农业工委主任
成 员:
旷春桃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办公室主任
孙 宁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内司工委副主任
唐高霜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松木乡松梅村书记兼主任
唐云华 角山乡人大主席团主席(区人大代表)
钟家宝 角山乡中心校校长(区人大代表)
附:第二组具体调研工作时间安排表
2010年8月2日
责任编辑: comma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