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石鼓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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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办
2011-3-24 20:35:16
石鼓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石鼓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1年3月11日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石鼓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石鼓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区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区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准确把握了石鼓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反映了全区人民的意愿,是全区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会议号召,全区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石鼓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打造“雁城商都、石鼓新城”,深入实施“南优北拓、城乡一体”的发展战略,走一条差异化特色发展之路,努力将石鼓建设成商品服务领先区、新型工业精品区,现代农业特色区、宜居城市生态区、充满活力和谐区,全区上下要振奋精神,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实现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宏伟目标,争当科学发展的排头兵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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