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管理工作专项评议后整改情况的报告
2009年10月28日在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彭召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就城市管理专项工作评议后的整改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请各位领导予以审议。
8月28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并以石常发[2009]9号文件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就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城市管理工作的浓厚氛围等5个方面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我们对人大评议意见,及时召开了城管办、城管大队中层干部以上的领导会和6个街道分管城管工作副主任会,原原本本学习了石常发[2009]9号文件精神,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找出其根源,并制定了整改方案。下面就我区城市管理评议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城市管理工作的浓厚氛围问题
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关注城管、支持城管、参与城管的良好氛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将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城市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一是建立城市管理宣传教育长效工作制度。城管办和城管大队每年有宣传教育总体规划,每月有宣传教育具体实施计划。无特殊情况必须按计划实施。二是努力提高城管队员的宣传教育能力。加强城管队员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每个队员具备城市管理宣传员、引导员、纠章员的良好素质。三是充分调动城管队员宣传教育的工作积极性。定任务,每个城管队员必须对其管理路段各门店业主遵守城市管理规定情况了如指掌,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做好各门店业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标准,城管队员在做宣传教育活动中,必须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律法规约束人。四是做好执法前的宣传教育工作。城管队员在日常执法活动中,必须坚持遵守《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用手册》,坚持先宣传、后执法,先程序、后执法。
(二)结合当前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活动。
从9月7日开始,我们发动街道、社区居委会。一是在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显要位置悬挂各类宣传横幅60条,确保为期一个月。二是印发宣传资料:《关于在城区实施“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的通知》30000份,组织城管队员、街道工作人员逐路、逐店、逐社区和座落单位上门发放通知,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3633份,并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台账。9月份还下发了关于开展对城区主次干道违章占道、乱摆乱放集中整治的通知7000份。同时,组织学校、座落单位、个体户及居民代表开会,宣传城市管理法规。三是在莲湖广场、石鼓广场、步步高商场门前设立流动站,对过往行人发放《关于在城区实施“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四是利用宣传车上路巡回广播宣传,广播电台、报纸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规,让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使全体市民人人参与、支持和理解城市管理工作。
二、严格整治占道经营行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问题
为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确实解决摊担乱摆、占道经营、门店外摆、乱吊乱挂等管理不规范行为,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治。
(一)整治各类货亭。主要巩固前段时间各类货亭的整治成果,防止已经规范的助残报刊亭外摆、拆除废弃公交车站等各类废旧棚亭和民政信息亭。
(二)整治占道行为。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及相邻巷口、路口严禁摆摊设点,加大流动摊担整治力度。
(三)整治“三车”乱停乱放。增设主干道人行道停车线,对三轮车实行划线规范管理。重点解决机动车不在停车泊位停放以及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问题。
(四)整治社区环境。重点解决社区“牛皮癣”、乱吊挂、乱摆放(废旧物、杂物)和污水外流问题。
(五)整治“六小店”。重点解决临街餐饮店、加工作坊、废品回收店、洗车店、修车店、水果鲜花店六类小店占道经营作业、堆放货物、影响交通、污染环境等问题。
(六)整治城乡结合部。重点解决107国道、五一路、望城路等城乡结合部的脏、乱、差现象,做到管理有序,无影响卫生整洁、路容路貌和防碍交通的现象发生。
(七)整治户外广告招牌。城区门店按“一店一牌”原则设置招牌,破损、陈旧的招牌要及时更新,拆除陈旧广告招牌、落地广告招牌、绿化带广告招牌以及存在安全隐患、内容不健康的广告招牌。凡流动及不规范设置的店外灯箱、广告牌一律收缴。
(八)整治早、夜市。重点解决早夜市摊点不按规定地点、时间经营,严重影响市容交通,干扰市民正常生活等问题。
(九)整治乱搭灵堂。严禁在主次干道当街搭建灵堂。
(十)整治乱搭建和乱吊挂。重点解决在城区街道两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