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农办工作的评议意见
关于区农办工作的评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石鼓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办法》的规定,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区农办工作进行了工作评议。
会议认为,2008年以来,我区农办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一目标,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积极努力,开拓创新,使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一是争资跑项的力度不够;二是与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有待加强;三是传统农业所占比重较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不快;四是农业科技人员队伍不强。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果断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为进一步改进区农办工作,会议要求,区农办工作要重点研究解决以下问题:
一、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要抓住各级加大对“三农”投入的历史性机遇,积极争资跑项,千方百计地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落地石鼓区,实现我区农业的加速发展;要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强品牌企业,要特别重视三星片7000亩蔬菜基地的建设和发展,辐射和带动全区农村经济的发展;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引导农户逐步减少水稻种植面积,努力扩大蔬菜,水果生产,积极发展水产、禽畜养殖,服务城市居民生活,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二、主动协调各级各部门为“三农”工作办实事。区农办是农民的娘家,是农业农村工作的综合部门。区农办要与各级各部门加强工作联系,经常沟通情况,互相配合支持,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用水难、农业项目引进难、部分农户生活贫困、劳动力就业难、农业企业筹资难、种粮补贴不到位等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三农”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保证党和国家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特别是惠农政策的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切实加强农业科技人员队伍建设。要发展现代农业、帮助农民致富,必须要有一支强有力的农业科技干部队伍。目前,我区农业科技干部人员偏少、年龄老化、待遇较低,已不适应“三农”工作发展的需要,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要通过不同途径引进农业科技人员,尽快充实科技队伍力量;二是要对现有人员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科技素养,提升工作水平,增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事业心强、科技水平高、深受农民欢迎的专业干部队伍,为服务“三农”作出更大的贡献。
石鼓区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