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卫生工作的评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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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
2011-3-24 11:48:54
关于我区卫生工作的评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石鼓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办法》的规定,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区卫生工作进行了专项工作评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卫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突出以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着力点,以农村卫生工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为重点,扎实进取、开拓创新,社区卫生快速发展,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公共卫生成效明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策法规的宣传仍较薄弱;二是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三是卫生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四是经费相对短缺。
为了进一步加快全区卫生事业发展,会议要求,区卫生工作要重点研究以下问题:
一要加大对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力度。要充分利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乡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公共卫生网络,努力发挥平台作用,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人民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常见病、多发病,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二要强化卫生事业队伍建设。要注重培养引进人才,通过对现有医技人员的培训进修、上挂下派等方式,培养一批医技骨干。吸收鼓励专业学校毕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进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工作,改善基层的医疗卫生队伍年龄结构、专业层次和整体素质。突出医德医风建设,有针对性地通过教育、激励、引导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方式进行医德医风教育。
三要加强医院的建设与管理。注重正骨医院的发展与研究,加大中医药文化的对外宣传和传播。加强对区妇幼保健院班子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严格的制度管人,规范的制度管事,使内部运行机制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评议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对以上重点问题要认真研究,加强领导,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限时办理,抓好落实。10月底,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区卫生局《关于区卫生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
石鼓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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