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区人大内司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在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开展对全区内务司法机关的监督,进一步促进全区内务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监督实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富民强区、振兴石鼓作出贡献。
一、开展内务司法监督工作
1、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议题有: ①审议和通过《石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司法监督的若干规定》; (6月) ②听取和审议关于评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的报告;(8月) ③听取和审议关于评议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8月) ④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 (12月) 2、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的议题有: ①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9月) ②听取和审议区交通警察大队工作情况的报告;(9月) ③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12月) 3、继续开展“临案听审”活动; 4、进一步落实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司法案件处理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5、加强对上年度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提出的审议意见的跟踪督查;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1、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接收、审查、分送、督办、归档等工作; 2、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3、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评通报。
三、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交办事项
1、认真办理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2、认真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四、加强工作联系
1、加强同市人大内司委的联系,配合做好有关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等工作;
2、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联系;
3、加强同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五、注重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素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等方面的学习,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规范工作程序,认真执行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实现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增强工作实效;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规范从政行为,积极为人民群众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