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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期公报(总第53期,第九次例会)

衡阳石鼓党政门户网 2009-12-10 21:05:56

衡阳市石鼓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九次会议议程

(2009年4月28日)

1、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情况报告;
2、通过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评议办法;
3、其他。

 

 


关于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情况汇报

2009年4月28日在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石鼓规划分局局长    欧阳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的情况向人大常委会进行汇报,请予审议。
一、主要成绩与作法
《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区委、区政府极其重视,为贯彻学习宣传实施好新法,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规划、国土、建设等职能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贯彻实施新法的领导,具体工作如下:
(一)、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手段之一,也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实施《城乡规划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为此,我们从提高认识入手,广泛开展了一系列的《城乡规划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带头学。区政府领导和成员单位全体人员采取自学与集中授课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学习规划法,要求人人熟记法律条文,掌握法律内涵,认清法律责任,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办班学。城乡规划法颁行后,市局统一组织全市各县、市、区规划人员、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规划城建站站长、各开发企业负责人,报建人员参加的新法培训班,分三期培训1100人次。努力营造了有利于《城乡规划法》实施的社会氛围。三是广泛开展规划法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借新法颁行之机,市局统一组织各分局在市区各主要广场利用横幅,散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提问等形式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新法宣传,同时在市电视台开辟专栏,衡阳日报开辟专刊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新法宣传活动。四是深入乡、村广泛宣传。为了把城乡规划法宣传更加深入,规划分局利用下乡、村、组巡查选址等工作机会,宣传、宣讲城乡规划法和市、区政府有关村民建房政策,印制宣传资料1200余份下发到村民手中,不断增强了村民的规划意识。
(二)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我们规划分局是2006年12月28日挂牌成立的,其前身是2000年11月28日组建的城区规划办。二年多来,分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了规划管理,规范了执法程序。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格局。
1、在建项目跟踪管理上落实了责任到人。根据分局现有人数,把辖区划分为四大块,分局领导每人负责一块,其他人员既是经办人也是直接责任人,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现在建的14个开发项目中,6个规委审批项目,都做到了2人以上负责跟踪管理,从放线、验线、基础、正负零、主体(每层)到房屋竣工都有照片和跟踪管理表存入电脑,勤查严控,法律文书到位,问题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整改。
2、在违法建设查处上坚持了公正廉政。二年多来,分局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章187起,下达停工通知215份,上缴罚款400余万元,全局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先经分局案审会研究,再报市局案审会决定,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没有出现错案、人情案,确保了办案的公开、公平、公正。
3、在村民建房的审批上坚持了热情服务,快批快办。由于少数村民存在着怕建房审批手续麻烦而不愿报建的思想,分局审批股的同志一方面深入建房户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另一方面注重改变工作作风,热情周到为他们服务,进量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坚持每周定时联合国土、乡、街道、村、组相关人员联合选址,对符合条件的建房户实行“一站式”服务,解决了建房户要多次来回跑腿怕麻烦的后顾之忧。还把审批程序、有关建房政策、收费标准、经办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印制成《服务指南》下发到建房户手中,二年多来,共受理村民建房申请306户次,现场踏勘选址230户次,审批发证163本(451户)。
4、在办理人大、政协提、议案和群众来信来访上做到了及时、热情。分局共受理各级人大、政协提、议案和领导批示信件71件,群众各类举报200余人次,分局都有专人经办,领导把关,做到了件件有回复,处理有结果。举报反映的问题查处及时,措施得力,群众反映普遍较好。特别是在办理各级人大、政协提案、议案上,能做到主动与代表和委员联系,请他们到分局检查指导工作,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他们对办理结果也比较满意。
(三)依法监督,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违章建设。针对长期以来村民建房中出现的“两违”建筑形成的发现难,制止难,拆除更难的局面,在区政府的多次协调下,规划、国土、城管、公安、乡、街道等部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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