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湘发〔2016〕24号),市人民政府、衡阳警备区决定,于11月1日上午9:30分至9:49分在全市统一进行一次防空袭警报试鸣。届时石鼓区全区防空警报器将同时鸣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每种警报信号鸣放时间为3分钟,信号之间的间隔时间为5分钟。警报试鸣期间维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知。
石鼓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