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份城市管理督查考核情况通报
根据石办发〔2017〕86号《石鼓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镇、街道执法大队的工作考评经费由区城管执法局根据考评排名情况,报区城市办审定后,实施奖罚政策,由区财政局统筹安排。考核所需奖励经费由区财政保障,直接奖励至各镇、街道,罚款将由区财政从镇、街道公用经费中扣除。
根据石城管〔2019〕8号《2019年城市管理工作督查考评方案》的通知,对镇、街道城管执法大队的考核,分两组进行每月度排名奖罚。一组:第一名奖励10000元,第二名不奖不罚,第三名罚10000元;二组:第一名奖励10000元,第二名奖励5000元,第三名不奖不罚,第四名罚10000元。
区城管执法局按照文件要求每月对各镇、街大队月度考核,现将市、区城管执法局对各大队城市管理综合考核七月份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组别 |
大 队 |
得分 |
排名 |
第 一 组 |
人民大队 |
89.98 |
2 |
青山大队 |
82.05 |
3 |
潇湘大队 |
93.11 |
1 |
第 二 组 |
五一大队 |
94.51 |
3 |
合江大队 |
95.94 |
2 |
黄沙湾大队 |
94.39 |
4 |
角山大队 |
97.00 |
1 |
一组:第一名潇湘大队奖励10000元,第二名人民大队不奖不罚,第三名青山大队罚10000元。
二组:第一名角山大队奖励10000元,第二名合江大队奖励5000元,第三名五一大队不奖不罚,第四名黄沙湾大队罚10000元。
石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