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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石鼓区财政局开展2018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来源: 石鼓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10-24 10:24     

  为进一步规范区级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湘财绩〔2013〕28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衡政函〔2014〕7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全区开展2018年度区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此次绩效自评的范围2018年度纳入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单项金额在20万以上(含20万元)的所有专项资金; 2018年度区本级所有预算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范围。绩效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专项资金自评和部门整体支出两部分。通过开展绩效自评使各单位审视自身绩效目标设置是否合理、预算配置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及时、预算管理是否规范、职责履行是否到位、履职效果是否明显等绩效问题,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规划和科学论证,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逐步形成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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