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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石鼓城市管理督查简报第15期

来源: 城管局      发布时间:2019-07-15 09:53     

城市管理督查考核一季度情况通报

 

根据石办发〔201786号《石鼓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镇、街道执法大队的工作考评经费由区城管执法局根据考评排名情况,报区城市办审定后,实施奖罚政策,由区财政局统筹安排。考核所需奖励经费由区财政保障,直接奖励至各镇、街道,罚款将由区财政从镇、街道公用经费中扣除。

根据石城管〔20198号《2019年城市管理工作督查考评方案》的通知,20191-3月份考核成绩按《2018年城市管理工作督查考评方案》执行4月份起,考核成绩按20198号《2019年城市管理工作督查考评方案》执行,每月成绩按排名进行奖罚。

根据20188号《2018年城市管理工作督查考评方案》的通知,对镇、街道城管执法大队的考核,分两组进行每季度排名奖罚。一组:第一名奖励10000元,第二名奖励5000元,第三名不奖不罚,第四名罚5000元;二组:第一名奖10000元,第二名不奖不罚,第三名罚5000元。

区城管执法局按照文件要求每月对各镇、街大队月度考核,现将市、区城管执法局对各大队城市管理综合考核一季度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组别

大  队

1

2

3

合计

排名

第  一  组

人民大队

94.16

92.23

94.50

280.89

3

青山大队

87.53

87.60

86.97

262.10

4

潇湘大队

95.10

93.10

92.77

280.97

2

五一大队

94.99

97.77

95.43

288.19

1

第  二   组

合江大队

96.49

98.59

98.20

293.28

2

黄沙湾大队

96.12

98.29

97.06

291.47

3

角山大队

97.87

98.62

97.12

293.61

1

一组:第一名五一大队奖励10000元,第二名潇湘大队奖励5000元,第三名人民大队不奖不罚,第四名青山大队罚5000元。

二组:第一名角山大队奖10000元,第二名合江大队不奖不罚,第三名黄沙湾大队罚5000元。

 

附: 20191-3月份城市管理督查考核情况表

 石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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