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9〕19号)文,明确从2019年5月1日起,将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文件还规定,“原已经审批备案实施费率过渡试点的企业,单位费率低于16%的,仍按费率过渡试点政策执行;单位费率高于16%的,一律降至16%。”
目前,我区已按照《方案》要求执行现行费率标准,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9%降低至1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降低至16%),切实减轻石鼓区企事业单位社保缴费负担,提高单位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
区人社局 段环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