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五一司法所赴区法院,与政法委、街道、社区共同参与一起居民侵权责任纠纷案调解。
当事人双方十多年前离异,有一处共同所有的房产,现因女方未能实际居住产生纠纷。调解中,各方政府机关单位代表人听取了当事人双方意见,并分别做了当事人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因双方意见差距过大且僵持不下,下步或由法院依法做出判决。
当事人表示,虽然此次调解没有达成协议,但还是非常感激各部门对群众利益的重视,对各部门从群众利益出发的工作方式深表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