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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深化改革促发展

来源: 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10-31 10:49     

  近年来,石鼓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区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坚持规范财政管理、加强财政监督,着力补齐重大制度短板,进一步抓好改革任务落实,不断将财政改革工作推深做实。  

  1、强化税收征管改革。一是勤抓财税调度。坚持常务亲自抓收入调度,财税调度会议实行常态化,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财税征管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一月一月抓好收入、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把握收入进度,做到均衡入库。二是深化国地合作。制定印发《石鼓区国地税合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合作工作相关事项40余项。积极筹集资金,促成石鼓区国地税联合大厅建成使用,全市首个在办税大厅真正实现“一窗一人单机双系统”。真正做到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取一个号、办两家事”。三是突出协税护税。2018年区委区政府印发了《石鼓区2018年服务重点单位工作方案》,成立服务重点单位领导小组,建立区级领导定期走访服务单位工作制度,形成领导带头、部门负责、逐层分解,责任到人的协税护税组织体系;加强协作,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乡街操作”四位一体的联动管理机制。四是强化分析调研。建立完善全区纳税大户台帐,定期分析查找纳税大户税收增减变化原因,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信息。2017年,我区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纳税大户共20户,完成税收占全区财政总收入的70%以上。2018年区委区政府对2017年度11家纳税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共发放奖励155万元。2017年财政总收入突破23亿元大关,跃居全市第一。财政总收入税占比为97%,地方财政收入税占比为85.82%,收入质量名列全省前茅。  

  2.优化预算编制改革。一是优化资金整合。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有效性,根据当年建设需要,科学区分、合理编制部门项目预算和全区性项目预算,统筹资金使用,集中力量办大事,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二是压缩项目支出。严格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将原列入项目支出的部分个人工资福利等支出和单位运转经费全部列入基本支出;三是确保正常运转。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重点保障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四是推进预算公开。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在党政门户网站上公开区本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并督促全区除涉密部门之外的预算单位公开部门预算及决算,以公开促透明,以公开促改革。2017年被省财政厅评为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A级单位   

  3、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全市率先推广应用国库银联数据交换平台,所有财政资金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逐年优化、简化国库集中支付手续,支付业务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公,支付数据由预算单位直接录入传送至财政局,再由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传送至银行代理业务部门,实时数据传输,无任何中间流程,最大限度地保证预算单位不出办公室就能完成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保障资金支付安全。荣获“2017年度改革创新项目三等奖”。  

  4、实化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实施资产全面清查。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对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资产实物进行盘点,对资产账务进行核实,按市值进行了价值重估,实施信息平台动态管理全覆盖;二是开展资产产权登记。对全区44个事业单位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在全市率先完成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三是实行产权集中管理。确保不动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率先在全市五城区全面启动产权集中管理工作,完成不动产产权移交工作,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2017年国有资产租金收入616.96万元,比上年增长13%,平均每平方米月租金比上年增长17.83%。四是启动试点工作。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逐步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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