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已启动,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年,较上一年度增加了30元,参保登记及缴费时间持续到2017年12月31日。
据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办理缴费参保,我区中小学校不再由学校统一代缴参保。特困人员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区民政局全额代缴。城乡低保对象,个人到所属村(社区)自行缴费后,再由民政局将财政全额参保补贴款拨入低保存折。脱贫兜底非低保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区扶贫办全额代缴。(区人社局 李子林 王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