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水利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一方面明确支部专人负责,协调办公室与财务部门密切配合,对2008至2016年每年党支部的党费收缴明细及台账进行逐一梳理、核对,按规定的党费交纳比例每月重新进行核算;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党章》、召开党员大会等,全体党员充分认识到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自觉履行缴纳党费的基本义务,主动对照规定的党费交纳比例填写《党员党费缴纳自查表》。补缴过程中,特别是退休党员,通过现金转账、微信支付等创新缴费方式均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了党费,充分体现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截至目前,石鼓区水利局15名党员全部按标准主动补缴了2008-2016年党费,共计2676元。(区水利局 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