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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 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小学教师可评正高级

来源: 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16-10-11 08:57     

  9月30日,石鼓区召开中小学教师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动员大会,拉开了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序幕。会议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组织,副区长吴颖主持会议,区属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参加了此次会议。

  从大会上获悉,中学教师将可以评正高级职称,小学、幼儿园教师可以评副高级职称。此次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及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的现有在岗人员均列入改革范围。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凡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预计10月底前完成我区现有在岗人员职称过度。

 

 

 

  此次改革,教师职称职数比例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将首次拥有和教授、教研员一样的职业发展空间,教师职业发展道路有效拓宽,基础教育质量将提高。(郭静 罗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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