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实现“四化”
通过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我区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实现“四化”,即: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规定,编制程序实现法制化;按照倾斜基层、保障民生的原则,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资金安排实现标准化;加强与编办、人社局等单位的衔接,预算数据力求最新、最真、最实,编制结果实现精细化;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的监督,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报告和部门决算以及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财政信息实现公开化。
(区财政局 钟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