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石鼓动态 > 部门、镇街动态

【区财政局】 深化政府采购的几点建议

来源: 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16-01-01 16:35     

   1、“四个强化”建立监督体系。一是强化法律监督。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消除矛盾与交叉。二是强化内部监督。财政部加强对政策规则的定制、采购的执行、采购信息的反馈及资金使用进行监督。三是强化外部监督。建议财政部门联合审计、纪检、监察、技术等部门一起参与到政府采购活动中。并尝试引入专家、供应商、项目受益群体、社会公众、社会组织等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四是强化社会监督。政府采购部门通过专门网站、报刊杂志、电视等媒体定期向全社会公布有关政府采购的信息,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同时,建立评估结果对采购人、供应商以及项目后续采购活动的反馈机制。

  2、“三步走”推广电子化政府采购。第一步中央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采购网络体系;第二步改造提升各级政府采购机构网站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操作,鼓励和发展电子化政府采购;第三步确保网络安全。采取信息加密、24小时实时监控等方法,要切实加强对网络的管理,确保网络安全、流畅运行。

  3、“两方面”提高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平。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的观念,建立系统的教育培训制度。另一方面财政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对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等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执业考核,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的进程。同时组建全国或者省统一的招投标专家总库,实现跨行业、跨地区的专家资源整合。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