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建立固定资产统计管理“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投资统计管理工作。一是零申报制度。要求各项目业主单位必须在每月规定的报表申报时间内报送投资报表。即使项目本月未发生投资额,项目业主单位也需实行零申报并说明原因。二是催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及报表申报情况,各单位需按行业管理职责对未及时申报的项目进行催报。三是通报制度。每月及时通报月度报表上报情况与投资额完成等情况,并将此作为年度扩大有效投资的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