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上午,石鼓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工资福利业务培训会在区政府楼336会议室召开。
会议上,石鼓区人社局副局长邓群芳发表讲话,强调全区各单位负责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及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此次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并解答了改革工作中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划分,缴费水平的划定,关于养老金的计法三个热点问题。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了《关于印发 <衡阳市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的通知》(衡人社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工资福利相关新政策、首次机保采集系统指标以及示范操作。 衡阳市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培训重点讲解了对于改革的前后待遇衔接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原则,以2014年10月1日为节点,2014年10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老人”,仍继续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退休待遇;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时养老金按改革后的计发办法计发;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改革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计发过渡性养老金。会议后要求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抓好抓细抓实,按照上级的政策精神将此项工作完成好。
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以及区编办相关领导出席了本次会议,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负责社保、工资工作人员共9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