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我区2015年行政事业单位残保金征收仍由区财政统一代扣。为改变往年财政被动催缴的局面。今年,区财政局明确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在申请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时,必须先行办理残保金缴纳业务,否则,其他支付业务不予办理。从而确保我区残保金及时足额代扣到位。区财政局在全区率先足额缴纳残保金99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