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待遇工作已全面完成,圆满实现养老金“十一连调”,全区5545名企业退休人员可享受本次养老金调整政策。此次调资时间从2015年1月起执行,今年1~3月共增加待遇支出299.3万余元,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资180元,今预计增加待遇支出99.8万余元。本月月底,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可以领取到新增养老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既体现社会公平,又进一步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并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适当予以照顾。
调资标准: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再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 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原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87元的,按187元调整增加;在此基础上,对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对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