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2015年度开展“百千万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助残工程”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改善残疾人生活环境,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的622号令《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实施“百千万贫困家庭无障碍助残工程”活动的通知》(衡政办函〔2013〕59号)文件精神,现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的主题
改善残疾人生活环境,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二、活动目的
消除残疾人的生活障碍,平等参与社会,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
三、活动任务和时间
活动时间为2014年至2016年,根据衡政办函〔2013〕59号)文件要求,三年分配我区39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任务,每年要完成13户。每户资助1万元改造经费。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区主管副区长要亲自抓,区残联理事长要亲自组织,并明确一名副事长专管,把此项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主要帮助协调解决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活动中的典型,市残联在衡阳日报“助残扶残,有你有我”专版中宣传和不定期刊登“助残慈善光荣榜”,在全区形成领导重视、部门支持、人人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3、检查验收。区政府督查室和区残联要经常检查和督促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的实施,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确保项目在11月上旬完成。做到让残疾人满意。
五、资金筹集
1、区政府从慈善和助残款中安排一定资金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资助。
2、在开展活动期内,全区组织机关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国省驻衡单位、驻衡部队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加捐款。所捐款项统一交湖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分会,(华新开发区延安路63号,市残联内)并开具湖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募捐收据。
六、工作建议
1、调动区政府职能部门的力量,强力推进我区今年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事劳动局、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局分局、区水利农机局、区卫生局、区审计局、区农办与13名贫困残疾人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完成无障碍改造项目。
2、由区慈善总会出资10万元,余下部分由区残联从助残款中解决。
石鼓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