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石鼓动态 > 部门、镇街动态

【计生局】 关于推荐和报送“服务群众做贡献,最美基层计生人”先进典型及事迹材料的通知

来源: 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14-07-04 08:50     

  石政计生发〔2014〕7 号

 

  关于推荐和报送“服务群众做贡献,最美基层计生人”先进典型及事迹材料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乡(街道)计生办、计生协: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大批扎根基层、心系群众、默默奉献、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充分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切实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着力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树立起一批为民务实清廉、群众反映好的先进典型,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把典型力量发挥到最大化,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服务群众做贡献,最美基层计生人”先进典型,请各单位及时做好先进典型的挖掘、培育和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推选出一批群众公认、可信度高、示范性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优秀基层计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增强广大计生干部的职业自豪感,激励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在践行群众路线,推动科学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石鼓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不断开创我区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时间

  从2014年7月份开始,8月底结束。

  三、推荐范围和名额

  1、推荐范围:全区各级分管或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的人员、村(居)计生专干、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者。

  2、推荐名额:原则上局机关和每个乡(街道)各推荐3名先进典型。

  四、推荐标准

  1、政治坚定。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能力突出。能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是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标兵,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途径。

  3、业绩显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实奉献,有所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了显著业绩,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4、作风过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群众贴心人,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5、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6、坚持两个侧重。一是侧重推选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的干部,尤其要注重推选在推进重点工作中勇挑重担、冲锋在前的先进典型;二是侧重推选能充分体现“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群众公认、可亲可敬可学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不要求面面俱到,可以是在某一方面有闪光言行、有感人之处、有示范作用,得到群众广泛赞誉的先进典型。

  7、推荐范围。推荐的先进典型原则上要求分管或从事计生工作3年以上,有特别突出事迹者可不受此年限限制。

  五、推荐方式

  推荐采取层层推荐、层层审核、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可以采取个人推荐、联名推荐等方式向本地计生办推举。

  1、逐级推荐。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由各乡(街道)计生办、计生协组织逐级推荐,注意区域分布,充分考虑先进典型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2、组织考察。区人口计生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听取纪检、公安、计生、安监、信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意见。

  3、沟通公示。对推荐的先进典型要与区人口计生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各乡(街道)推荐的对象在本乡(街道)范围内公示,局机关推荐的对象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

  4、审核确定。区人口计生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推荐上来的典型进行审查核实,经局活动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后,再进行宣传推介。

  5、表彰奖励。区人口计生局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审定的先进典型下发表彰文件,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6、宣传推介。区人口计生局将组织召开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并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和区学教办,组成宣传报道组,对确定的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进行现场采访拍摄,在石鼓党政门户网、石鼓党建网、石鼓江山报、石鼓手机报等媒体开辟专栏,集中进行宣传展播。同时,还会将先进典型事迹编辑成册,印发各单位学习,着力营造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郭金国

  副组长:雷 萍 郎晓文 刘建之 贺程杰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贺程杰

  办公室成员:董友军 石美华 王 芬

  毛凤英 欧阳武军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荐活动作为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推荐,力求把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2、严格审核。各乡(街道)计生办、计生协要对推荐对象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对象事迹主题突出、内容实在、特色鲜明,真实感人,具有代表性、教育性和示范性,力诫空话套话。推荐对象均需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张,并报送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1份。推荐表和事迹材料文字稿及电子稿均于7月5日前统一报区人口计生局办公室。电子邮箱:1622376265@qq.com,联系电话:0734—8177206。

  3、加强宣传。各乡(街道)计生办、计生协要切实组织好本单位推荐活动,在典型培育过程中,要加强对各种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的收集,建立先进典型资料库。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本乡(街道)范围内多渠道多途径强化宣传,强化示范引领,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先进典型在群众中的影响力。

 

  附件:先进典型推荐表(双面打印)

 

  石鼓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6月30日

 

 

 

 

 

 

  附:

  先进典型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1寸免冠

  彩色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工

 

  作

 

  简

 

  历

 

 

 

 

 

 

 

 

 

 

 

 

 

 

  所

  获

  荣

  誉

 

  主

  要

  事

  迹

  乡、街计生办

  意 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乡、街分管计生

  领导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计生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计生局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