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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国库股工作计划二

来源: 石鼓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4-01 16:04     

清理暂存暂付,严控新增借款。定期与预算核对暂存暂付情况,清理已发生的财政暂存暂付款项,对符合制度规定的临时性暂付款项按期收回,不符合制度规定的财政暂付款项限期收回,经核实确实无法收回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核销。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严禁对融资平台公司等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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