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推进平安石鼓建设,区财政局立足部门实际,坚持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工作群和电子显示屏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和案例,不断增强财政干部扫黑除恶工作参与意识,营造财政部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浓厚氛围;依托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村入户,面对面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斗争方向和举报方式,增强全民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组织人员到业务金融窗口单位,全方位、全覆盖的开展宣传活动,如华融湘江银行、中国银行等单位,在柜台窗口发放宣传资料,在大门、大厅等显眼位置粘贴宣传海报,向客户大力宣传,不断拓宽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覆盖面积。
二是强化线索摸排。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渠道。通过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及扶贫走访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联点的角山镇前进村,发放宣传手册和举报方式宣传单,征求基层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做好经费保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效的财力保障。根据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和区领导批示,推行财政拨款提速行动,精简办事流程,防止资金沉淀闲置,明确扫黑除恶经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及其管理要求,杜绝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