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已进入决胜的最后阶段,根据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奋战40天,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要求,经研究决定,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扶贫办、区专治办、区驻村办联合对冲刺阶段工作开展督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0年11月2日星期一至11月4日星期三。
二、督查对象
1.区直行业部门:区委组织部(驻村办)、区扶贫办、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水利局、区残联;
2.镇(街道)及村(居)委会:角山镇、黄沙湾街道、合江街道、五一街道、金源街道及有贫困人口的村(居)委会。
三、督查内容
1.区直部门政策落实情况,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历年考核、督查中出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开展扶贫动态调整及贫困退出工作完成情况,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工作落实情况。
3.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上户走访、手册填写、帮助贫困户落实政策情况、满意度等方面。
具体督查内容见附件《石鼓区脱贫攻坚督查任务清单》。
四、督查人员及督查方式
参与此次督查的人员共分为5个小组,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扶贫办、区专治办、区驻村办组成。
督查采取查看台账资料和入户核查两种方式。每个村抽取6户贫困户进行上户核查,如该村有未脱贫户,未脱贫户上户核查数要占到所抽取户数的50%。
五、其它事项
1.督查组成员要以严格、认真、细致、负责的态度做好本次督查工作,由各小组组长汇总督查情况并报区专治办汇总。
2.区扶贫办负责督查资料准备、工作用餐及车辆等后勤保障。
石鼓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