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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开展2019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来源: 石鼓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2-14 10:35     

2020年7月,区财政局印发《石鼓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石财发[2020]12号)文件,自评的范围是2019年度纳入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单项金额在40万以上(含40万元)的所有专项资金;2019年度区本级所有预算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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