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在《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新增了多条管理细则,对经营性国有资产加强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按照规定审批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督促各单位依法依规处置国有资产,提高资产处置的透明度,防止随意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发生,确保资产处置收益及时足额收缴国库;在落实各单位责任方面,明确各行政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由主管会计、实物保管员等组成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加强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使国有资产的产权权属更趋于明晰,确保国有资产得到有效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