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城市管理督查简报
第3期
石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编 2021年1月28日
城市管理督查考核四季度情况通报
根据石办发〔2017〕86号《石鼓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镇、街道执法大队的工作考评经费由区城管执法局根据考评排名情况,报区城市办审定后,实施奖罚政策,由区财政局统筹安排。考核所需奖励经费由区财政保障,直接奖励至各镇、街道,罚款将由区财政从镇、街道公用经费中扣除。
根据石城管〔2020〕3号《2020年城市管理工作督查考评方案》的通知, 4月份起,对镇、街道城管执法大队的考核,分两组进行每季度排名奖罚。一组:第一名奖励20000元,第二名奖励10000元,第三名不奖不罚,第四名罚10000元;二组:第一名奖励20000元,第二名不奖不罚,第三名罚10000元。
区城管执法局按照文件要求每月对各镇、街大队月度考核,现将市、区城管执法局对各镇、街大队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四季度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组别 | 大 队 | 10月 | 11月 | 12月 | 合计 | 排名 |
第 一 组 | 人民大队 | 92.63 | 91.94 | 92.72 | 277.29 | 1 |
青山大队 | 90.75 | 91.41 | 93.83 | 275.99 | 2 | |
潇湘大队 | 90.92 | 90.84 | 93.63 | 275.39 | 3 | |
五一大队 | 91.52 | 92.22 | 91.38 | 275.12 | 4 | |
第 二 组 | 合江大队 | 95.77 | 95.74 | 96.74 | 288.25 | 3 |
黄沙湾大队 | 95.03 | 96.30 | 97.10 | 288.43 | 2 | |
角山大队 | 98.14 | 97.83 | 97.03 | 293.00 | 1 |
一组:第一名人民大队奖励20000元,第二名青山大队奖励10000元,第三名潇湘大队不奖不罚,第四名五一大队罚10000元。
二组:第一名角山大队奖励20000元,第二名黄沙湾大队不奖不罚,第三名合江大队罚10000元。
石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