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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街道】我为群众办实事 恶狗咬伤小孩引纠纷,五一司法调解促和谐

来源: 石鼓区五一街道      发布时间:2021-05-25 15:56     

5月10日下午,樊某夫妇来到五一司法所,称自己的儿子5月9日下午在上学经过伍某家门口时,被其饲养的狼狗咬伤臀部和右小腿,伍某当时在知情的情况下并未采取任何措施,便让其离开。樊某儿子晚上放学回家,夫妇两发现儿子儿子身上的伤,在询问下才得知是被伍某家狗咬伤了,得知情况后夫妇二人气愤不已,找到狗主人伍某并要求前往疾控中心接种疫苗,由于惊吓过度夜不敢寐,哭闹不已,不愿走路,为此夫妻二人要求伍某赔偿小孩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等。而伍某认为已陪同樊某儿子到市疾控中心打了狂犬疫苗,并支付了疫苗费用,对方提出的其它赔偿费用过高,不愿意承担。樊某夫妇要求司法所进行调解。

接到申请后,司法所调解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对小孩的伤情和事情的经过以及对赔偿金额的看法进行了解,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员通过解析相关的法律条款后,伍某对自己作为动物饲养人应当承当损害赔偿责任一事表示认可,但是谈到具体的赔偿金额时双方争执不下。调解员针对现场情况转换思维,采用“情”感人的方式来劝说伍某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同时劝说樊某夫妇要钱不是目的,小孩身心健康最重要,既然对方已经承担了打疫苗的费用,就适当降低赔偿要求。

  最终,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伍某赔偿樊某夫妇1200元作为小孩的精神抚慰金和营养费并当场履行,如日后樊某小孩因此次狗咬伤事件造成疾病发作,伍某全权负责相关的法律责任。至此,这起“恶狗咬人”纠纷终于圆满解决,两家人脸上都露出了笑容,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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