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1〕1号)和《湖南省教育厅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教发〔2020〕38号)文件精神,区教育局与区财政局教科文股积极开展2020年度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围绕单位职责和发展规划等内容,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单位预算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