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优待证虽小,但意义深远,我作为一名退役军人,将继续保持和发扬军队优良传统,永葆军人本色,时刻做到‘退役不褪色、退伍不退志、离军不离党’!”4月18日,石鼓区籍退役军人郑海涛领取石鼓区首张退役军人优待证后激动地说。这也标志着石鼓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发放工作正式启动。
石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表示,石鼓区从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面有序开展优待证申领工作,2023年1月1日起将转为常态化开展。截至目前,各项工作稳妥有序展开。广大退役军人可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善个人的建档立卡信息后,再申请优待证办理。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举措,高质量推进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对接各大企业、单位推出优待清单,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更好享受改革成果,不断提升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供稿 刘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