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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阳市石鼓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中共衡阳市石鼓区委      发布时间:2021-08-25 11:29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安排,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1月21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衡阳市石鼓区进行了巡视。2021年4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石鼓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石鼓区委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5次、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4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书记许达哲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压实整改政治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成立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为成员。二是扎实落实监督责任。成立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查检查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任组长,负责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适时跟踪督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三是切实压紧各级责任。对标对表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梳理出61项整改任务,细化为197项整改措施,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区委常委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抓好整改;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制定本单位整改措施和推进台账。区委常委会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截至630日,巡视反馈的61个具体问题完成整改43个,基本完成整改16个,未完成整改2个;巡视移交的1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巡视移交的203件信访件,已办结160件。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存在重留痕轻实效现象。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

(1)学习理解不深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年度、月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抓好学习落实,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按计划开展学习研讨,为全体在职党员和部分退休党员统一配发了4本书和相关学习资料;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实现全覆盖,开展理论宣讲活动300余场次,举办一次党史和"学习强国"知识竞赛。

(2)学用结合不紧。

整改情况:将集体学习现场搬到田间地头、生产车间一线、红色教育基地等,组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开展现场教学和参观实践活动4次,收集理论文章和心得体会50余篇;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5次、专题调研2次,在省市级以上刊物推出理论成果10篇。

(3)科学谋划不够。

整改情况:认真编制现代服务业等专项规划,印发《关于产业链建设几个关键问题的说明》,进一步理清产业链各方关系,明确各产业链年度发展目标和领导责任。各产业链链长组织相关责任单位深入企业项目调研,将产业链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梳理,进一步明晰方向、厘清思路、把准脉络。目前,湖南高速衡阳物流港、南华附一扩院项目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正在有序推进。1-5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达21.6%。

2.区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

(4)区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制定《区委常委会工作会商制度》《四大家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关于报送月度"四张清单"的通知》,推动区委从全局上加强精准统筹、有效协调;严格执行《石鼓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委常委会成员今年2月和5月集中开展了两次谈心谈话,区委主要领导结合换届工作经常性与区四大家班子成员、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

(5)"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石鼓区重点项目协调指挥部管理办法(试行)》,并在区委常委会会议上专门组织学习,要求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对新增的工程项目严格遵循集体决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5月份下发《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在全区项目指挥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3.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6)传统优势产业受到冲击,新增长点培育缺乏明显成效。

整改情况: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招商引资项目商务洽谈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石鼓区促进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等文件。借助"湖南招商云平台",积极开展网上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今年以来招商签约落地项目12个。先后引进湖南高速物流港项目、中国燃气、京东直播基地等大项目。促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衡阳总部落户华耀城。全力支持华辰物流园加快建设,一期项目即将竣工达产。推动崇盛国际中心与海信集团、魔语文化强强联合,加快建设石鼓北片夜经济新街区。

(7)发展后劲不足。

整改情况: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为企业减税降费达8000余万元。建立小微企业白名单制度,为振洋汽配等企业落实潇湘贷资金800万元,对20多家兑现产业奖补资金近600万元。安排项目前期经费500余万元,申报通过8200万元的专项债项目;搭建线上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促成金融机构为80多家企业放贷50多亿元。

(8)"六保""六稳"压力较大。

整改情况: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切实加强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人群的排查管控,高效推进疫苗接种,累计接种新冠疫苗35万余剂次,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向好。开展"点亮万家灯火""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活动,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各项政策。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00多人。先后开展角山春社、一区一特等促销活动,活动成交额达2000余万元。今年以来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增幅均居全市前列。

4.推进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不够。

(9)涉众型经济问题频发。

整改情况:成立了防范和处置涉众型非法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非法集资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严格落实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机制,实体化运行反电诈中心,启用全省首个防范非法集资主题宣传教育广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活动,累计受众达1万人次,营造了"防非处非"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写字楼宇清查行动,共清查写字楼4栋,检查公司140余家,现场约谈1家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企业负责人,责令其停业整顿并限期退还集资资金,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万元。开展打击和预防电诈专项行动,目前打掉电诈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0人,惩戒10人,捣毁窝点3处,冻结资金5000余万元;成功预警1025起,劝阻金额达630万元。今年以来,全区未新增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案件,与2016年相比下降100%;电信诈骗立案96起,为去年总量的25.6%。

(10)污染防治有短板。

整改情况:对合江套及七里井地区所有地块进行摸排,共排查出13块疑似污染地块,确定分类处置原则,现已修复原水口山二厂等3块地,将凤凰化学有限公司等4块地移出污染地块名录,对天原冶炼公司等6块地实施风险管控。针对松木工业园异味扰民问题,市级层面已要求松木经开区加强对相关涉气企业技术改造投入,并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力度,严格源头管控。严格按照《蒸水河石鼓段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1-5月蒸水水质为Ⅲ类。持续做好雁栖湖水质检测和治理工作,雁栖湖水体生态修复与水质生态净化一期工程已开工,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雁栖湖黑臭水体治理。

(11)扫黑除恶力度有所减弱。

整改情况:由区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区纪委监委、政法各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整顿与扫黑除恶有效衔接工作机制》《石鼓区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专项行动方案》并实施。

(12)"毒情"严重。

整改情况:在全国率先开办同伴戒毒康复学校,组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集中培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进场所、进单位、进学校31场次;加强全区社戒社康和高风险吸毒人员管控,见面率、检测率均达100%,中风险吸毒人员见面率达100%、检测率达75%,其他社会面吸毒人员见面率达94%、检测率达60%;加大污水检测和场所清查力度,每两个月对各镇(街道)重点场所、生活小区、重点医院污水毒品含量进行检测;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已移送起诉63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0%,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14人,完成全年任务的84.44%。辖区内吸毒人员滥用人数同比下降15%,外流贩毒和吸毒人员肇事肇祸"零"发生,禁毒工作获评2020年省市先进县市区。

5.民生领域欠账多。

(13)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够牢。

整改情况:加快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角山镇卫生院完成提质改造,正骨医院项目门诊楼、行政楼等房屋已完成拆迁工作。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华耀二小和博文中学建设装修已基本完工,今年9月开始招生开学;江霞小学主体建设已完成,正在进行装修,预计2022年9月招生开学。推进创业就业工作,每月定期组织人才招聘会,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完成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923人。加大危房改造力度,完成170处城市疑似危房摸排,并完成安全评定工作,全区D级危房全部撤离到位。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组织全区机关干部和群众志愿者参与平安巡逻,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暖心为民"活动。

(14)征地拆迁领域矛盾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出台《重点项目协调指挥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全区项目指挥部管理;印发《关于撤销良益路项目指挥部等41个非常设机构的通知》,对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指挥部进行清理。组织开展全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培训交流会,提高全区征拆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做好信访维稳,督促各镇(街道)制定征地拆迁信访维稳方案,在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上落实信访维稳责任,五一街道5户拆迁户已全部签约并息访息诉。

(15)安置房建设滞后,进度缓、分配慢,产权办理难,群众意见大。

整改情况:切实解决安置房建设问题。规范手续办理,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办理手续,文馨苑安置房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茅茶亭安置房和虎形山片区安置房正在办理土地手续。加强施工监管,严格管理合同工期及现场施工,确保施工单位按期保质完工。加快房屋分配,由我区承建并已竣工验收的安置房,以及华侨城建设的五一村安置房绝大部分已分配到位。

6.统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6)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落实不及时,措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省级配套文件,传达学习了上级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了统计工作,并对"统计强基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出台了《石鼓区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把《统计法》学习纳入今年全区第二批正科级干部学习培训内容。

(17)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未层层压实。

整改情况:区政府及各镇(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均出台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并严格按要求抓好落实。充实统计人员力量,为区统计局增加2名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将区统计局班子成员全部进行公务员登记,下半年将组织区统计局相关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

(18)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组织全区"四上"企业及项目单位统计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规范统计台账专题培训。制定了《石鼓区"一套表"调查单位及投资项目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方案》,加强对"四上"企业的走访调研。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比较突出。

7.落实主体责任不够。

(1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还需加强。

整改情况:根据市纪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的意见(试行)》要求,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3个单位已于4月在区纪委全会上进行了主体责任述职,区委常委将在下次区委全会上书面述责述廉,年底组织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区纪委报告相关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区各单位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按照市纪委监委统一安排的时间节点,对所有单位党委(党组)进行"星级"评定。印发《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实施方案》,对各单位"两个延伸"工作开展及廉政风险点星级管理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20)基层微腐败问题频发。

整改情况: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廉政审查3批次共计534人,其中提出否定意见6人,并组织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了2次廉政和能力方面集中教育培训。全区48个村(社区)均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并对村(居)务公开等工作进行监督。查处了两起村(社区)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典型案例和一起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案。

(21)区委对干部日常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旁听了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定期组织全区副科级实职以上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时通报了区医保中心原两任主任违纪违法案。完成电子廉政档案建设,录入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基本信息,更新相关干部处分信息。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年对区管干部开展谈心谈话,视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家庭,组织开展全区正科实职干部家属恳谈会。加快推进廉政文化示范项目,"清廉香樟"廉政文化基地建设进展顺利,西湖公园、曾国藩廉政文化广场建设方案正在设计。

8.落实监督责任力度欠缺。

(22)存在不敢监督、不想监督现象。

整改情况: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清风衡阳·新兵云校"定期培训。加强绩效管理和考核,组织开展"办案能手、监督能手"等评选活动,对敢于斗争、大胆履职的纪检干部及时表彰制定《石鼓区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年底将对未办案的派驻纪检组组长和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或调整岗位。召开纪检监察系统反思座谈会实行镇(街道)纪(工)委交叉办案破解"熟人社会"监督乏力现象。

(23)基层纪委"三转"不到位。

整改情况:强化指导"转作风转方式"区纪委已发文明确纪检室加强对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并视情况调配办案力量。强化定位"转职能",区委已制定下发《关于规范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专职纪检干事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纪检干部工作分工范围,已完成对7个镇(街道)纪(工)委书记重新分工,不再分管或协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

(24)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召开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党纪政务处分执行专题反思座谈会,在全区开展了处分执行"回头看"专项检查,出台实施《石鼓区关于党纪和政务处分执行工作的意见》,对1名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岗位调整。

(2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彻底。

整改情况:省委巡视反馈及区内自查自纠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已查处完毕,违规款项全部清退到位,11个单位存在的2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通报处置五一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官僚主义问题;根据《省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提示函》,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并立行立改。下发《关于清理调整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已完成现存议事协调机构的全面清理,制定《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各镇(街道)各单位严格执行。

9.工程建设领域监管不够有力。

(26)招投标过程违规违法行为多发。

整改情况:已成立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项目投资和项目设计两个审查委员会。建成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出台《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管理办法》《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5个管理办法。已完成陕西巷、青山街片区旧改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区纪委监委对4起工程领域违规线索进行查办,目前已全部办结。下一步,将建立工程招投标领域行贿"黑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

(27)项目建设流程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修改完善《石鼓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流程图,建立"1+2"项目决策审查机制。区直相关监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

(28)项目监管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石鼓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石鼓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明确各项目监管单位的监管责任,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化监管平台。并对29个超预算、超合同的项目建设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现已整改到位。

(29)政府投资项目拆分下沉实施,导致项目"小、散、乱"。

整改情况:根据《石鼓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在建项目和今年新增项目全部录入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监管。今年上半年已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培训2次。

(30)后续遗留问题较多。

整改情况:着力解决项目后续遗留问题。各项目建设单位已制订整改措施,并抓紧进行资金结算、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等工作。组织项目业主单位学习《石鼓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石鼓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举一反三,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31)有的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印发《石鼓区2021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部署会,开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整治。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各驻在单位开展《禁止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政策汇编》专题学习,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

10.巡察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32)组织领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区委深入开展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理论知识学习,集中学习上级巡视巡察新精神、新要求6次。切实加强调度指导,区委书记专题调度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次,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机构编制、巡察整改等突出短板和难题。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巡察干部的严格管理和教育培训,组织巡察办(组)对方案雷同等问题进行座谈反思。

(33)群众知晓率、支持度不高。

整改情况:紧扣巡察工作需要和民生需求,扎实开展巡察宣传工作,发放《石鼓巡察》宣传手册2万余册。多渠道收集民情民意,第一时间推动解决了群众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急难愁盼"事项,在省市媒体上宣传巡察推动解决民生问题典型事例8篇。巡察整改"回头看"期间,坚持不看台账看现场,以群众满不满意来衡量巡察整改实效。

(34)巡察报告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深入展开研讨反思,认真查找出历轮巡察报告中存在的政治定性不准确、问题表述不精准、意见建议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建立巡察报告审改制度,进一步提高巡察报告质量。全区挑选99名政治素养高、能力素质强、现实表现好的干部,建立巡察人才信息库,抽调参与巡察工作。

(35)四是"后半篇文章"欠缺。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四届区委第五轮-第七轮巡察整改集中督查,对17个被巡察单位开展集中督查,集中交办一批整改不到位问题。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态化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三)反馈问题:落实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不强。

11.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

(36)部分领导干部把区城建投公司作为亲属就业安置"自留地"。

整改情况:区政府已组织成立专班对区城建投职工聘用流程进行审查,同步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职业能力测评;领导专班综合根据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测评结果和绩效考核,对9名同志作出了相应的处置。同时,制定完善《石鼓城投中层及以下人员绩效管理考核及人员薪酬实施暂行方案》《石鼓城投人员招聘管理制度(试行)》。

(37)基层导向不明显。

整改情况:树立重视基层、关注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今年结合乡镇班子换届,区委共提拔科级干部12人次,其中镇(街道)干部5人次,占比为41.67%,比例大幅提高;圆满完成角山镇党委换届,从现有乡镇干部择优提拔使用、比选3名年轻干部进班子;加大镇(街道)与区直单位干部交流力度,今年以来共交流了7人次;区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新进考察对象人选具备乡镇工作经历的占比达84.62%,基层导向进一步树立。

(38)干部选任存在"急拿现找"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干部队伍长远规划。组织对全区现有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梯次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对全区85后、90后优秀年轻干部进行多次摸底,制定了全区干部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了全区年轻干部、后备干部人才库。二是开展"线上+线下"学习教育培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今年以来,选派36名干部参与各类党校主体培训班、组织全区50余名正科实职干部赴湖南大学开展了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组织全区400多名科级干部参加湖南干部网络学院专题培训班。

12.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有差距。

(39)部分干部存在守摊子、吃老本思想,主动作为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落实落细省市文件精神,制定出台《石鼓区关于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实施方案》,实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高于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15%;逐步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将平时考核范围扩大到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的所有一般干部;全面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已开展干部家访97人次,谈心谈话545人次;对14名在担当敢为方面有待提高的干部,分层级进行了重点提醒谈话。

(40)干部迎难而上的锐气减弱。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石鼓区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规范澄清正名工作,及时为受到诬告和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为担当者担当;统筹用好公务员登记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制度的激励作用,今年来已晋升职级12人次,正在酝酿新一轮较大范围的职级晋升工作;在行政岗位上尚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69人,已登记34人,解决了干部切身利益问题;结合建党100周年,对全区53名优秀党员、3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宣传,树立正面典型,激发干部的干事热情。

13.机构编制管理不严谨。

(41)存在核定编制数少于领导职数的情况。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编制调整事项的通知》《关于区纪委监委机关及其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编制调整事项的通知》,盘活现有编制资源,分别调剂补充2名行政编制到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区委巡察组,确保其行政编制数不少于领导职数。

(42)超审批权限核定领导职数。

整改情况:已与市委编办对接,5月已按程序和权限书面请示市委编办,对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机构级别和领导职数予以重新明确。目前,市委编办已批复(衡编办〔2021〕89号),同意明确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1名。

14.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

(43)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目前已完成"五化"建设4星、5星支部的验收,全面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出台了《石鼓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石鼓区村干部管理办法》,对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开展了四次集中培训;顺利完成黄沙湾街道松梅村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了村"两委"班子,换届后"两委"班子平均年龄35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75%。

(44)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党员分类管理。制定出台了《石鼓区村(社区)党员分类管理办法》;做好国有企业退休党员接收工作,建立国有企业转隶退休党员摸排情况台帐,截至6月16日,水口山二厂和大唐华银公司共有247名党员到社区报到。

(45)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夯实党建基础工作。出台了《石鼓区党建考核办法》,将党建考核与绩效考核、党风廉政考核、巡察情况进行联动;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专项督导,对演武坪社区、江霞村、区人社局党支部进行了重点督导,并出具了督导结论,确保各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常态化。

(四)反馈问题: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不彻底,难题破解乏力

15.上轮巡视石鼓区共反馈4大类13方面48个问题,已整改43个,5个问题未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89.6%。

(46)未批先拆边批边建情况严重。

整改情况:建立制定片区负责人制度、用地项目和建设项目分类建档、联合执法机制、耕地保护责任约谈问责实施办法等长效机制。目前来雁新城的源湘路、五一路、107国道改造项目等均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

(47)来雁新城项目安置房建设缓慢。

整改情况:和顺家园(电瓶车厂)安置房、五一安置房已分配到户,敦促华侨城公司按计划实施剩余安置房的建设。下一步,江霞安置房1-12号楼即将启动分配;友爱安置房4-7号楼、松梅金雁安置房将于2021年底建成,2022年初启动分房;和顺家园(阀门厂)、江霞安置房13-16号楼、振轩安置房一期2022年上半年建成,年中启动分房;友爱安置房1-3号楼、和美安置房、和泰安置房2023年上半年建成,年中启动分房。

(48)江山花苑团购房产权证未办理。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江山花苑已经办理产权证共1290本,完成率达92.9%,其中4号楼与13号楼已完成质量整改,根据市化解办遗留交办单,已报市不动产中心办理房屋总证。

(49)干部混编混岗情况严重。

整改情况:2019年机构改革后,机关不再核定事业编制,并分批次将机关原核定事业编制人员全部划转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6月,印发《关于开展机关人员混岗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机关混岗人员自查自纠,将各单位发文明确的混岗人员全部免除股室负责人职务或重新分工,做到编岗一致。严禁任用事业编制人员、非干部身份人员和临聘人员担任机关内设股室负责人,并长期坚持。

(50)五一路改造二期已拆迁8年,安置房未建好。

整改情况:与该项目征拆未安置户刘某某达成了安置意见,已于6月29日签定国有土地上房屋货币收购协议。

16.上级审计机关发现问题94项,已整改88项,整改完成率93.6%。

(51)某砂场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某砂场的国有资产主体已全部拆除,针对砂场债务纠纷问题,已在石鼓区法院立案。下步等待法院开庭审判,12月底前完成整改。

(52)区人社局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石鼓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并对现有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4名不符合日常管理要求的人员及时清退;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共享,综合运用工商注册、社保参保信息,强化上岗前资格核查。

(53)石鼓区未按规定整改涉企保证金项目。

整改情况:已完成香樟苑、迅达石材、瑞达汽车、禧诚汽车、福耀仓储等5家企业保证金退还财政拨款手续。

(54)重点产业项目进展未达预期。

整改情况:编制《2021年石鼓区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第一批)》,出台《关于落实产业强区战略加快产业项目建设的通知》,实行"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工作机制、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印发石鼓区《"产业项目建设年"行动方案》《"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方案》《"干部作风建设年"行动方案》,进一步优化区内营商环境。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解决了崇盛国际中心项目水电、配套道路惜香路标高、护坡等问题;为湖南高速衡阳物流港申报省重点项目。1-5月份,申报的13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总量占年度计划 63.3%,排名城区第一。

(55)辖区内院校在校学生未参保或未整体参保。

整改情况:已完成辖区内两所院校在校大学生2021年度参保工作。2022年度两所院校学生医保征缴工作已与院校衔接,开学即可完成,今后将继续加强学生医保征缴工作,确保每年度辖区内院校新生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到位。

17."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19个,完成整改17个,整改完成率89.5%。

(56)"最多跑一次"改革还不彻底。

整改情况:区内722项权力事项全部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录入和发布,完成省、市要求的三批次292项"一件事一次办"的事项目录清单梳理。截至5月底,区政务服务中心从原来入驻5个单位19个事项增加到入驻8个单位94个事项。制定出台《石鼓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绩效考核办法》,加强窗口服务管理。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石鼓区的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省委巡视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些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一些整改措施还需要长期坚持。下一步,区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全区各级党组织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二是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全区各整改责任单位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改台账,进一步形成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的整改要求,强化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点面结合、长效治理,对巡视反馈问题,在集中精力做好"当下改"的同时,注重抓好"长久立",对一些反复发生的问题从规律上找原因,对普遍发生的问题从机制上找原因,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实现源头治理,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把巡视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表交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视整改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8177521;邮政信箱:衡阳市石鼓区黄沙湾街道石鼓路66号中共石鼓区委办公室;电子邮箱:zgsgqwxszgb@126.com。



                           中共衡阳市石鼓区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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