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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监督”为湖南省首家县级社会矛盾纠纷治理化解中心工作推进保驾护航

来源:掌上衡阳 发布时间:2021-12-15

掌上衡阳客户端石鼓频道12月14日讯(敖文景 通讯员赵尹瑜)  “真没想到,我上个月才到这个厅反映拖欠工资的问题,想不到一个月就追回来了,你们真捧。”近日,农民工王某从石鼓区政府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被拖欠的工资,竖起大拇指笑呵呵地说。

王某所说的这个厅,是湖南省首家县级社会矛盾纠纷治理化解中心——石鼓区社会矛盾纠纷治理化解中心。该中心于2021年10月18日揭牌,是“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理念、方法、作风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创新运用,通过整合有关部门和社会解纷力量,建设成为集信访调处、调解、仲裁、诉讼、法律援助、困难帮扶、司法救助、心理安抚于一体的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治理化解中心平台,推动实现高效集成化解社会矛盾。

今年以来,为将“清廉石鼓”融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全过程,将社会矛盾纠纷治理化解中心真正打造成名副其实的“为民解忧中心”,石鼓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采用“三个监督”举措,深入推动中心工作落细落实。

首先是开展谈心谈话,强化政治监督。石鼓区社会矛盾纠纷治理化解中心成立之初,石鼓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与各进驻单位相关责任人开展谈心谈话,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观念,积极主动融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治理化解中心发挥作用。

其次是督促建章立制,夯实日常监督。石鼓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督促矛治中心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前瞻性,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做到“一接待一登记”制度,设置咨询分流区、非诉解纷区、诉讼服务区、信访接待区、警情维稳区、遗留问题处置区、服务反馈区等7个功能服务区,明确各自责任。完善文明接待、岗位责任、涉诉信访、分析研判等相关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矛治中心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形成行之有效的运行模式,提升矛治中心化解社会问题的作用,真正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解忧“最多跑一地”,让“矛治中心”真正成为矛盾化解的“终点站”。

大力改进作风,加强服务监督。过硬的作风是推动改革落地生根的重要保证,为此,石鼓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采取明察暗访、不定期监督检查等方式督促矛治中心把改进工作作风落到实处,要求矛治中心重点围绕改进服务态度、加强窗口人员业务能力、提高政策水平等方面进行制度改进和举措创新,让部门多沟通,让群众少跑路,避免了推诿扯皮,实现纠纷一揽子解决,发挥服务基层治理的作用。

“我们将借助矛治中心平台,继续督促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不断营造清廉氛围,打造清廉石鼓名片。”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