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鼓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10-11
根据石鼓区委要求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2年4月下旬至6月下旬,五届石鼓区委第二轮巡察组建4个巡察组,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含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人社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等6个区直单位党组织,角山镇和平村、黄沙湾街道松木村、人民街道向阳社区等3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2022年10月7日至10日,石鼓区委巡察组全面反馈了五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情况,传达了衡阳市政协副主席、石鼓区委书记颜和平书记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从反馈的情况看,被巡察单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区发改局(含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1.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推进抓得不够。
2.部分项目重前期审批,轻跟踪问效。对项目落地、推进、实施等跟踪服务不主动,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职能作用未有效发挥。
3.推动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够。主动对接区内其他部门不够,相关行业的专项资金项目储备不足。
二、科工信局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短板。党员干部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理论学习的现象,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制造强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学习,不传达。
2.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作用发挥不好。对平台管理不到位,缺乏督促考核,培育企业数量少,培育质量不高,平台作用发挥不明显。
3.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
4.干部队伍结构失衡,干部进取心不强,满足于现状,党员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
三、农业农村局
1.工作不够细,农村地流转程序、档案管理等方面没有规范化管理;宅基地管理等基础资料不全,只有全区汇总数据,不能提供各镇街各村宅基地具体“家底”。
2.财务岗位的内控监督不严,出现帐目未登、现金未及时存入银行,坐支现金等问题。
3.对村级账务指导管理不够严,没有针对村集体经济开展检查督查。
四、水利局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欠缺,部分制度没有召开党组会研究,党组凝聚力不强,攻坚克难不够,没有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部分干部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担当精神,以应付的心态对待工作。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存在一定差距,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打好“碧水净土”保卫战不积极不主动,移民政策未落实落地。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在推动民生保障实事上还有短板,推进“河长制”工作不够深入,清廉机关建设重视不够,推动不够有力,安全隐患排查不全面,不到位。
4.干部工作作风漂浮,态度不端正,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存在“躺平式”干部。
5.工程项目监管缺位,存在管理漏洞,部分水利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五、人社局
1.领导班子核心作用不够凸显,党组的决策不能全面落实。
2.创新担当精神有所下降,为民服务解难题的意识有待提高。
3.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干部培养无规划,无激励措施。
4.工作作风漂浮,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
六、和平村
1.村级党组织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问题办法不多,收入来源仍主要依靠上级拔款及流转土地中提取租金服务费,经济压力较大。村“两委”对把资源要素转化集体经济收入、引进农业企业、培育农业产业等方面办法不多,存在“等靠要”的思想。
2.村对各组财务监督不力,个别组移交公章帐目不及时,原组长个人罚款未通过组民大会同意,直接由组内公款支付的情况。
3.思想工作不细致,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思想工作不到位,村民有抵触情绪,任由流转租金存放在村帐户上,不愿意领取,带来信访隐患。
七、松木村
1.党组织的政治引领、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支部阵地建设还有待加强,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没有充分体现民主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够到位。
3.“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村级重大工程项目没有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办理,村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4.存在村干部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作风漂浮的现象。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不善,促进资产保值增值措施不多,未有效盘活现有资产,拖欠村民土地流转租金。
八、向阳社区
1.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存在等靠要思想。
2.开展活动虽多,参与群众较少,惠民资金惠民范围窄,没有充分发动群众以及坐落单位参与。
3.基层民主能力建设相对滞后,社区居民参与管理决策事务的功能弱化。
4.存在发展党员不严肃,程序不到位的现象。
撰稿:肖 伟
编辑:刘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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