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4-21
根据石鼓区委要求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2年11月中旬至2023年1月中旬,区委派出两个巡察组,分别对黄沙湾街道及所属的朝阳村、灵官庙村、青石村、雁栖湖社区、光明社区党总支和五一街道及所属的建设村、建设新村社区、杨家坪社区、来雁塔社区、畔湖路社区等共2个街道、1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并同时派出一个巡察组对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城建投等5个区直单位党组织开展优化干部作风专项巡察。2023年4月14日至18日,石鼓区委巡察组全面反馈了五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情况,传达了衡阳市政协副主席、石鼓区委书记颜和平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从反馈的情况看,被巡察单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黄沙湾街道: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不够深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办法不多;对村组土地流转管理、指导、监督有短板;非财政保障人员支出压力大;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差距;党建品牌创建意识不强,引领作用不够;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后劲不足。
朝阳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缺乏规划与实际举措;安全生产工作不扎实;信访矛盾化解不够及时;村干部自身管理需要加强;
灵官庙村:村干部学习能力有待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扎实;村两委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加强;村两委班子凝聚力不强,党组织统筹驾驭能力有欠缺。
青石村:对村级经济思考不足,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单一;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扎实;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村干部主动服务意识有差距。
雁栖湖社区:舆论阵地运用不充分,社区群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强;社区资源有浪费现象;班子执行制度不严;党建品牌意识不强。
光明社区:社会治理能力与共建共治共享客观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主动化解社区安全隐患意识不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为民服务的意识有偏差;党建工作制度落实有差距。
五一街道:未按“三定”规定清理规范内设机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底线思维意识不强;落实“五全一常态”机制不到位,安全隐患不同程度存在;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对党员管理监督管理不够严;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尚有差距;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仍需加强,信访积案化解不够有力,信访对象重复访越级访的现象比较突出。
建设村: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为民服务有短板;从严治党尚有差距;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不严;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务力量较薄弱,党组织凝聚力不强。
建设新村社区: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为民办实事存在短板;居务监督流于形式,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党组织凝聚力不强。
杨家坪社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工作推动存在短板;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居务监督不到位;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待加强;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党员教育管理还需加强。
来雁塔社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底线思维意识不强;信访矛盾化解不彻底;“四会四议”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党务力量较薄弱,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还需加强。
畔湖路社区:底线思维意识不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乏力,财务管理不规范;干部作风建设亟待加强;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党务力量较薄弱。
区教育局: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教师队伍管理不够严格,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考核、评价导向不够鲜明,理论学习不够扎实、激情干事的精神不够强劲,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牢固。
区财政局:机关权力运行不够规范,深化财政制度改革不够彻底,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综合素质不够全面,服务意识不够牢固,清廉机关建设亮点打造不够突出,落实审计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区城管执法局: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扎实,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到位,深化城管体制改革不够彻底,攻坚克难精神不够有力,环卫管理品质不够高,园林养护质量不够好,“721”工作法开展不够优,执法监管宽松软。
区自然资源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不够平衡,职能融合和规范管理不够充分,落实决策与执行纪律不够扎实,敢抓敢管的成效不够好,干事创业的本领不够强,激情干事的精神不够足,行政执法不严。
区城建投: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不够深,现代企业制度“管理科学”彰显不够足,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够大,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够牢,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撰稿:肖伟
编辑:刘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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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谢海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