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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廉抑贪的中华传统廉洁文化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2-01-26

     杜甫是伟大的诗人,更是清廉为官的表率……

  公元764年,在两川节度使严武举荐下,杜甫出任检校工部员外郎。支离风尘际、漂泊天地间的杜甫总算有了一份暂时稳定的工作,但是微薄的俸禄要想养活一家,自是非常困难。

  有一天,有位张姓朋友风尘仆仆来访。来人开门见山,久仰杜甫诗名,读了他很多诗作,特来拜访云云。同时,拿出了一条价值千金的丝织锦褥作为见面礼。杜甫一看,确实精致,价值不菲。如果收下,补贴家用自然是大为改观。但是杜甫想到了很多人因富贵骄奢而身败名裂,于是就拒绝了朋友的好意。杜甫将这件事记在了自己的诗中,“客从西北来,遗我翠织成。开缄风涛涌,中有掉尾鲸”,这件锦绣织品真是珠光宝气,但杜甫觉得自己只是一个田舍翁,不能接受这份厚礼,最后铺上简陋的席子,用粗茶淡饭招待了来人。

  这首诗充分表现出杜甫的清廉为人,即使在困难中,也不取非分之财。

  其实这首诗还有一层更深的意思,就是杜甫借此诗来提醒节度使严武要俭以修身、俭以养德。

  古代廉洁文化是传统道德体系的内核之一

  据我国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尚书》记载,中华文明诞生之初就已经注意到对主持公共事务者素质的要求。《尚书·尧典》记载帝尧为政“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以及要“敬授民时”,这里面就包括了为政者要勤政、节用、爱民、尚贤等多层次含义。

  一位叫皋陶的氏族首领首先提出了“九德”,即“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这构成了中国古代廉政制度、行为、思想的基础价值观,是古代廉政制度形成的重要文化基石之一。

  我们可以清晰看到,在上古时期,崇“廉”抑“贪”的价值观念已经明确出现。

  夏商周三代,是中国古代廉洁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三代的刑律对贪贿已有严格的规定。西周穆王时的《吕刑》中有所谓“五过之疵”,即“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大意是指官吏办事不公、贪赃受贿,执法者要秉公处理。

  我们常说三皇五帝,帝喾则是“三皇五帝”中的第三位帝王,他明察秋毫、仁威兼施,为百姓着想,使天下信服。为了让他的孩子们也能成就一番事业,帝喾和妻子非常注重对儿女的引导和培养。

  帝喾的元妃姜嫄本身就是一位极其贤淑有德的伟大女性,据《诗经》记载,名声赫赫的圣母姜嫄,德行端正专一。姜嫄善于种植五谷,女儿善于植桑养蚕,当时的妇女都向她们学习。《史记》记载,她的儿子弃(也就是后稷),从小就有高远志向,帝喾和妻子教育他廉洁做人、为民做事。后稷承继了父母的教诲,他有相地的本领,善种谷物稼穑、教民耕种,而且他第一个建立粮食储备库和畎亩法,放粮救饥,被后世尊为农耕始祖、五谷之神。周朝人则尊后稷为始祖。

  无论怎样谈廉洁文化,绕不开《周礼》这部书。因为这本书对源远流长的古代廉洁思想和当时的廉政措施做了细致的分析和概括。《周礼》提出通过“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来考核官吏。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六种考核方法之前都有“廉”字。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都将“廉”理解为立身处世、为官理事的重要价值取向,其中法家更是把“廉”和“政”相结合,认为“礼义廉耻”是立国之本,并制定了“廉不蔽恶”的原则。

  沿着《周礼》的脉络,古代中国都把“廉”作为传统道德的核心,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道德体系。可以讲,“六廉”大体构成了中国古代廉洁文化的基本内容,古代廉洁文化在此基础上得以发展与完善。

  从“兼听万事”到“六条问事”

  中国古代行政系统的巡察,又称巡查、巡行、循行,是行政监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通过巡行这种方式进行的以纠察百官、扬清涤恶为主要目的的巡察活动。

  有学者认为,这种制度萌芽于夏商周,形成于秦汉,逐步完善于隋唐宋,强化于明清,代代相传,久盛不衰。

  自尧舜之时就已有了天子“五载一巡狩”的巡察惯例(这种巡狩有时又与军事行动相关),还设有专司收集民情的官员,这些官员“夙夜出入”到各地听取民间意见,向舜报告,同时又把舜的意图传递给民众。时称这些人是“喉舌之官”。

  周朝建立后,周王室也派“行人”每年到各诸侯国巡察,征集诗歌民谣,以观诸侯政绩,被称为“轩使”。各国的诸侯也都设有“采诗之官”,负责考察和关注民间的舆论动向,这就比尧舜时的“喉舌之官”职能丰富了。

  秦统一六国后,设置了较为健全的监察机构,中央有御史大夫,与丞相、太尉并为三公,负责监督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员。地方郡县则设有监御史,监督地方官员。

  正如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巡行至会稽,在会稽山所立的石刻上所云:“兼听万事,远近毕清,运理群物,考验事实,各载其名。贵贱并通,善否陈前,靡有隐情。”这段话的意思是,朝廷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远近的情况都很清楚,运用事理物情,考察核实实情,分别给予合适的界定,天下官员百姓,无论贵贱,都没有隐情。

  汉承秦制,是中国古代巡察制度形成的重要时期,方式有七种:一是皇帝巡行天下;二是由中央监察机构派出刺史巡行郡国;三是郡国派出督邮巡行县域;四是县令县长派出廷掾巡行乡里;五是京畿地区由司隶校尉巡行视察;六是朝廷临时派遣特使循行视察;七是地方官下乡巡查工作。

  督邮这个职务,因为《三国演义》张飞鞭打督邮而有着很高的知名度。汉代廉臣尹翁归就曾经担任督邮一职,他治理东海郡最主要的工作方法就是从巡察入手。尹翁归赴任途中,发现一个赶车人不住地擦眼泪,他问赶车人为什么伤心?赶车人说自己是卖粮食的,郯县有个大土豪许仲孙,人称许老虎,抢夺了他们的粮食,他提醒尹翁归此去郯县千万小心。尹翁归暗记在心,到任后第一件事就是到郯县巡行,他看见县衙只有一个小吏值班,就严厉查问隐情,小吏只得如实禀报:原来其他官吏正在县衙里面饮酒。每天都有人来县衙状告许仲孙,但许仲孙早派人备下好酒好菜让官吏们吃喝,暗里还送钱财,勾结一气。尹翁归继续追问,得知了许仲孙的恶劣行径。

  尹翁归听完,立即召见了郯县县令,从县令那里调阅了历来控告许仲孙罪恶的卷宗,听取了县令的汇报,进一步得知许仲孙在郡内盘根错节的势力和关系等。不久,尹翁归当着东海郡大小官吏、名流士绅的面把许仲孙拿下,拿出历来控告许仲孙的卷宗,当堂审理,最后将许仲孙依律论斩,弃尸于市,与他有瓜葛的人也全部问罪。百姓无不拍手称快。后来人们把尹翁归此举称为“杀一儆百”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汉代制定了“六条问事”,成为此后历朝历代巡察巡行制度所仿效的蓝本。例如,隋朝的“六察”,唐代的《巡察六条》,都是在汉朝“六条问事”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

  家正则国兴

  孙叔敖在湖北云梦泽一带躬耕务农,楚庄王听说后请他出山,任命他为令尹。在孙叔敖的辅佐下,楚国很快成为强大的诸侯国。

  为了奖励他的功劳,楚庄王多次给他封地,但孙叔敖认为一个人如果俸禄丰厚却不知足,灾祸就会降临,因此坚辞不受。而且他治家严谨、勤俭持家,不许家人有任何的铺张浪费。病危之际,孙叔敖放心不下的是自己的儿子:自己死后,楚王很可能会赐给儿子封地,甚至会让儿子出来为官。但是他知道自己的儿子没有做官的能力,如果不能自食其力,很有可能会因此招来祸患。所以他给儿子留下遗言:你自幼生长环境已经比普通人好很多了,如果再不靠自己的努力去养家糊口,并且继续过俭朴的日子,将来就会害了自己、害了家人。所以,孙叔敖死后,他的儿子回到老家种地为生。

  孙叔敖的这番终极关怀,可谓情真意切。知子莫若父,他深知自己儿子的为人和能力,所以让儿子选择了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最终在纷纷纭纭的春秋时期得以保全家人、避免灾祸。

  孙叔敖一生不图个人利益,严谨修身、克己奉公,成为令人称赞的万古贤相,司马迁在《史记》中称其为“循吏”第一。更重要的是孙叔敖在治家和教育家人方面,树立了良好的风范,为家教家风添写了一笔温暖的底色。

  家教家风是随着家庭的产生,以家族或单个家庭为单位而出现的一种教育形式。在传统中国,家族是每个成员的天然生命场,而每个成员又是构成家族生命场的一分子,家族和个体成员之间互依互联形成生命共同体。因此,对个体的教育是家教家风的首要之义。

  托名黄帝所作的家训类文献,有《金人铭》《巾儿铭》《戒》《丹书戒》等。通过托名是黄帝所作,足见古人对家教家风的重视。周文王有一篇《诏太子发》,学者也认为是家训文字,大意就是文王告诫武王体恤民情,勤廉为政。

  《尚书》中《康诰》《酒诰》《梓材》等,乃是周武王劝告其弟康叔的话。包括《国语》《左传》《战国策》中都有一些家训材料的存在。

  因此,重视家教家风是从古就有的传统,而且无论高门巨室还是寻常百姓家,都对此极为重视。正所谓:“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

  我们向前走去,离不开过往和历史,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积累和蕴藏的智慧和力量。每一次回望和凝视,我们会发现不少“璞玉浑金”镶嵌在其中,那种穿越时空的风华和高标自立的正气,千载之下犹有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