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巡视 发布时间:2022-07-28
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履行巡视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对纪委书记落实“一肩挑两职”提出具体要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文件精神,自觉强化责任担当,牢牢把握政治巡察方向、巡察工作整体进程、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区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把握政治巡察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深化政治巡察。紧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及市委“三强一化”建设的落实情况;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政治监督;紧盯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实做细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把握巡察工作整体进程。高标准制定《石鼓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石鼓区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按照一般关注类、风险关注类、重点隐患类,将48个村(社区)进行精准分类,明确巡察时间、任务、方式和工作要求。创新开展“巡审结合”,去年底对村(社区)巡察期间,同步对部分被巡察村(社区)的水利工程进行项目审计,实现巡察与审计同向发力。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定期听取巡察整改监督情况汇报,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发现整改不力的问题迅速立案查处,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并在全区通报。推动区委出台《关于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六项措施》。四届区委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督查已实现全覆盖,全区巡察整改完成率达到99%。
把握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将巡察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做到全流程、各环节的对接融合。巡察组进驻前,督促区纪委监委相关内设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全方位、无保留地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的有关情况。巡察中对发现的重要情况、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加大调度,指导相关纪检监察室提前介入,形成震慑。对村(社区)巡察期间,通过巡察组边巡边移,区纪委监委快查快办,解决了拖欠群众长达3年,土地流转租金4.5万元的民生问题。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安排办理、优先纳入审批,迅速启动案件审查调查程序,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近年来,通过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共52件,立案27人,追回各类资金229.9余万元。
把握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始终坚持纪委、监察、巡察、派驻“一家人”的思想、“一起做工作”的理念。“一盘棋”统筹巡察队伍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做到一体布局、统一管理、共同培养、精准使用,不断优化巡察干部结构,切实做到巡察干部与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准入条件一致、培训教育一致、监督管理一致、轮岗交流一致。建立完善区委巡察工作人才库,将41名纪检监察干部纳入人才库管理。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办法》,明确每轮选派有审查调查工作经验的人员参与巡察工作。四届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抽调区纪委监委干部参与巡察工作50人次,抽调巡察干部办理专案12人次,有力推动巡察队伍与纪检监察队伍力量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