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掌上衡阳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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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档升级企业进行财政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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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每年培育10个深度“上云”示范企业和5个深度“上平台”示范企业,按照10万元/户予以支持;获评“上云、上平台”的标杆制造业企业,按分档获得省里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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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制造建设
对实施生产过程自动化、智能化、减员增效改造项目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项目的企业,给予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最高限额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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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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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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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数字经济重点项目进行奖励
对获评市级“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称号的企业,奖励30万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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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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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质量品牌培育
每年培育6个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按照5万元/个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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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原地倍增”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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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军民融合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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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对首次、再次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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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研发主体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每年支持10个科技创新重大项目,按照50万元/个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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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创新平台建设
对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照国家级200万元、省级100万元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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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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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招大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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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发展总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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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集装箱水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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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企业入驻衡阳综合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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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企业降低物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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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争创质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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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参与制定行业标准
对主持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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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企业上市股改税费成本
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因涉及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以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而形成的新增县(市)区税收贡献部分,由受益财政按“一事一议”原则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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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报备企业财政补助政策
纳入衡阳市上市后备企业名单,且获得衡阳市国有相关产业基金入股的企业,在湖南证监局完成辅导报备手续后,以报备前一年实缴数为基数,至上市日止,每年新增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而形成的新增县(市)区税收贡献部分,由受益财政参照贡献额度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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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辖区企业并购重组
注册地在衡阳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内企业或其资产,在完成重组资产产权过户或工商变更登记后,由重组企业所在地按重组置入资产增值额的2‰给予补助,每家企业同一年度内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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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提升农业发展质量
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5-30万元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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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
在9月1日召开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上,市委书记秦国文反复强调,要创新制度机制,用心用情用力,精准精细精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把衡阳建设成要素集聚的“磁场”、企业发展的“沃土”、投资兴业的“宝地”,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不断赢得更多投资者对衡阳投资环境的信心。
《实施意见》彰显的正是衡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与态度,必将为加快建设国家区域重点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推动衡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