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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发布重要通告!这些人请尽快投案自首

来源:衡阳日报 发布时间:2021-11-01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就敦促四大行业领域、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和发动群众举报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


信息网络领域: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恶意索赔、网络裸聊敲诈、网络暴力催收、网络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网络暴力传销、网络“套路贷”等新型网络犯罪。

自然资源领域: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或破坏耕地非法取土洗砂的;“砂霸”“矿霸”以及在矿产资源加工、运输、销售等各环节涉黑恶违法犯罪。

交通运输领域:采取碰瓷、讹钱、滋扰等手段敲诈货车司机,教唆他人设置路障、故意破坏交通设施,造成公路交通堵塞,以暴力、威胁、侮辱等手段妨碍交通执法的;“车匪路霸”以及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偷盗车辆燃油和货物的;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地区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欺行霸市、具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

工程建设领域: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恶意围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强揽工程、垄断工程材料供应的;在征地拆迁中胁迫搬迁、煽动闹事或勾结社会闲杂人员强征、强拆以及套取、骗取拆迁补偿资金的等违法犯罪行为。

农村领域:把持基层政权,威胁基层政权安全并向政治领域渗透的“村霸”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黑恶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插手民间纠纷、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非法营运、垄断市场、坑农害农等违法犯罪;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


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对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对纵容、包庇犯罪嫌疑人或者为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国家公职人员包庇、纵容犯罪,充当幕后“保护伞”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广大人民群众要坚决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作斗争,积极检举揭发四大行业领域和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相关线索。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家属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0734-8812337,110;
电子邮箱:hysshb@sina.com;
举报信箱: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白云路42号海逸楼二楼市扫黑办
邮      编:42100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衡阳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衡阳市监察委员会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衡阳市公安局

衡阳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28日